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网2016-05-27 14:59:35
经过近半年的大规模调查研究和研讨,一个旨在彻底解决农村“三农”问题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昨日摆在了参加该市农村工作会议的党政干部们面前。
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历史新阶段,改革与发展已经不可避免地触及到土地资源配置、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承包经营土地收益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基本关系和基本利益。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全面实现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的高度上,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缘起:新“三农”问题增加
在城市化工业化不断推进的今天,珠江三角洲的“三农”问题呈现出不断增加的现象。
据调查,当前农村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不稳定因素增加。征地数量与补偿标准的不均造成农民的意见加大;园区建设规划滞后,一些农民眼看着自己的土地被征用却没有及时的建设;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曾经一度风光的农村集体经济进入艰难期,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拉大;一些离开土地的农民由于教育和传统观念的问题,加上缺乏培训,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农村保障体制不完善,一些地方出现了因病返贫的现象。
与传统的农民温饱问题为主的“三农”问题不同的是,新时期的“三农”问题在于触及到了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而在当前,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依然是农村基本的生活来源。只有从土地资源的配置制度入手,加快农村产业化、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三农问题”。
佛山人认为,新时期“三农”问题就是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化的必然反映。只有加快推进农村“三化”建设,加快农民变市民、农村变城市、农村经济社会形态变城市经济社会形态的“三大历史性”转变,跳出“三农”抓“三农”,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目标:6年内8成农民变居民
为实施好农村“三化”建设,佛山市提出了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园区经济带动发展战略、名镇名城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
到2010年,佛山市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基本消除,城乡统筹发展格局形成;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组团式现代化大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布局和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农村劳动力八成以上转为非农产业就业,农村居民八成以上转变为城镇居民;基本实现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和保障体制一体化。
人人领到居民户口簿
为推动城镇化建设,佛山市一直在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而在去年底的该市市委九届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关于深化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讨论稿)就是至为重要的举措。
农村户口取消
《关于深化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为取消原有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性质,全市城乡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统一户口后,逐步取消市内跨区迁移户口有关审批手续,实行户口自主迁移、五区互通。为此,民政、社保、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出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今年7月至12月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阶段。12月底,完成全市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网上迁移户口。
撤并小村小镇
同时,加快城镇布局调整。佛山市有计划地撤并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4万人以下的建制镇,撤并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居民300户以下的村。2005年以前,纳入2个百万人口、5个30万至50万人口的城市组团规划范围的建制镇逐步改设为街道,村委会改设为社区居委会。纳入中心镇规划范围的村委会也要改设为社区居委会。
农民公寓上市
在佛山市的南海、顺德和三水等地,为加快城镇化布局,均出现了一批建设农民公寓的村委会。其中在南海一个小小的夏西村,就计划投入10亿元建设新的农民公寓,并全部拆除旧村作为其他用地开发。在该区的东二村,其农民公寓则已经实现了管理智能化。
该市明确提出,对城市组团和中心镇规划范围内的地区,将逐步取消农民宅基地分配制度,把农民公寓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使农民公寓成为新型的居民住宅小区。政府将对农民公寓建设给予优惠政策,并允许农民公寓在一定年限和补交地价款后进入市场。农民搬进公寓后,按旧城区改造政策对旧村进行二次开发。城市组团和中心镇规划范围外的地区,农民宅基地分配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倡导集中连片建设农村新村。
征地力保农民利益
目前,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沿用了计划经济时代的体制,使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难以分清。为此,佛山市才出台这一措施,保护耕地、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严格界定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将土地作为一种经济资源,积极改革土地征用制度。
土地必须公开交易
佛山市决定,今后对于经营性建设用地除确实需要使用国有土地而实施征地外,均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和《佛山市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获得。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都必须进入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留地扶持集体经济
为保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继续发展,增加失地农民的收益,在实行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时,该市将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左右的比例安排村、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此部分用地纳入园区或城镇建设规划和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开发、招商和管理,收益归村、组集体。这样的“留地”补偿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集体经济的增长。
土地补偿费怎样用?
该市将进一步规范征用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征用土地补偿费仍是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资源。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直接给土地实际承包经营者外,今后佛山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实行“村(组)有镇(街)管”,其使用由村民讨论决定,并首先满足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关系,余下的再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公益事业和补充分配。而征用地安置补助费则全部用于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
全市不愁医保养老
据统计,佛山市农村有16万富余劳动人员。该市将利用征用土地安置补偿费,加快建立农村居民就业培训和就业引导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市场。征地安置补助费和用地安置补助费,由征用地主管部门直接划入安置基金,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区给予补贴。
今后,佛山市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地失业农村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村劳动就业服务组织登记,接受就业培训和指导。而市、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也将把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延伸到镇、村,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村居民提供一体化的就业服务和指导。
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同时,该市还将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全市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并最终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
据统计,目前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各类医疗保险的人数已有146.4万人,覆盖面已达74.9%.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以此为基础,以保障大病住院为主,其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管理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或标准执行。该市顺德、南海和三水已全面启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而养老保障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以略高于农村最低保障线为标准,参保的农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待遇。
集体企业居民持股
目前依然是农民分配的主要来源的农村经济,承担着农村社会管理事务和村民福利的庞大开支。但是,面对市场竞争和城乡人口不断流动的现状,农村集体经济的分配和发展问题遇到了挑战。
佛山市在严格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建立集体资产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同时,将进一步深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量化资产,固化股权,完善股权设置。
为将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资产作出妥善合理安排,该市将对镇、村、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资,镇级集体资产直接移交给街道办事处。村、组集体资产的处理和安排,在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后,基础好、素质高、实力强的村、组集体资产,可按照法律法规组建新的股份合作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让村民“持股进城”;基础差、素质低、实力弱的村、组集体资产,则可量化兑现到个人,让村民“持币进城”。
对于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该市提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以经营土地和物业为重点,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征地按比例留地的政策,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的阵地,积极探索低风险发展新路。同时,推行“村社分账”管理和“村企分开”;健全和完善村、组集体资产产权报告、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审计监督等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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