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农业局2016-06-12 16:31:57
在国家出台的诸多扶持政策中,“以税惠农”无疑能使“三农”直接受益。湖北省各级地税部门立足本职,牢记使命,运用“看得见的手”,积极融入扶农、兴农、富农的大合唱之中。
湖北三农政策
在新的历史时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不断促进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体现了多给农业一些支持、多给农村一些倾斜、多给农民一些实惠的方针。
为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产品的商品转化,增加农民收入,我省根据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从2002年起全面停征屠宰税;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农业特产所得,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对用于农、牧、渔业生产的非营运车船和未领营运执照的手扶拖拉机以及生产用地和农民住宅用地,免征或暂免征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对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的农村小商小贩,不必办理税务登记;同时,提高个人、个体工商户和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税起征点,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非农收入。
为了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国家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的初加工业的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重点龙头企业,对取得从事“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或“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对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给予减免征收所得税的扶持。
为了切实改进农村的社会化服务,改变农村面貌,国家对涉及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方面的行业,对农村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以及城镇其他开展相关涉农技术服务的事业单位,给予免征营业税或暂免征收所得税的照顾;对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额减成征收,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二真情关爱农民、真心帮助农民、真诚对待农民,一向是湖北省地税局对全系统的工作要求。早在1995年,地税部门在开展“帮助企业增效益、实现国家增税收”的“双增”活动中,就扶持了一批农口企业,拉长了产业链,惠及众多农民朋友。
近年来,针对涉农税收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湖北省地税部门始终将涉农税收的政策管理和征收管理作为全局工作重点之一,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了有效解决农民所担忧的“好政策落实不了”的问题,广大地税干部继续发扬“跋涉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不辞千辛万苦”的实干作风,下乡村,入农舍,到田间,钻大棚,为农户提供面对面、点接点的政策辅导和现场咨询,让农民朋友全面、正确理解有关政策规定。各地还以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集贸市场为阵地,采用印发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手册、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开辟政策咨询热线等方式,提高政策公示率,扩大政策覆盖面。
为了及时纠正涉农税收政策执行中的偏差,湖北省地税局把涉农税收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每年税收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坚持查必纠、纠必严、严必实。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该局领导注重倾听民声,对基层反映的少数代征组织变相摊派农村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以及改变建房营业税征税环节、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亲自调查,要求各级地税部门举一反三、严肃整改。省地税局还多次派出专门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直接深入农村,与农民见面,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整改到位、清退到位,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为优化涉农税收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湖北省地税局根据“依法、求实、效能、规范”的原则,大幅精简农村税收征收单位,全面按经济区划设置基层组织机构,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大力推行“阳光作业”,实行公开办税,增加税收透明度,为规范农村税收执法提供了机制与体制的保障。三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十分明显。2002年,我省通过停征屠宰税,使农民受惠金额3亿元,其中清退当年已征收屠宰税金额达6000多万元;落实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政策,到2003年底,为农业
龙头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达2200万元;调高营业税起征点,为数万户农村个体经营户解除了税收负担;严格执行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人所得税政策,每年使农民受益上千万元;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40多万元。
湖北天门健康集团公司是2001年国家批准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其全资子公司健康畜特贸易公司两年来享受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00多万元。公司利用减免的税金及时购进原材料,租赁了沉湖部队养猪场,使生产规模达到了10万头,成为湖北省大规模的养猪基地,带动了周边农户的共同富裕。目前,地税部门正在为湖北银丰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刁汊湖水产畜禽公司等8家企业申报龙头企业税收减免,将使更多的企业和农户从中受益。
在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省地税局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派出农村税费改革督查组,赴浠水、黄州、团风、英山4县区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全程式、全方位的协调指挥和检查督办。至试点工作结束时,4县区农村各项税费比改革前下降了56.4%,政策公开率、政策执行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好水平。
在运用税收政策手段扶持“三农”的同时,省地税局机关和各级地税部门还建立了对口帮扶联系点,积极参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帮助农民寻找脱贫致富之路,将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送到农民心头。
税收政策连着党心民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地方税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必将为破解“三农”难题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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