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6-03-25 11:50:44
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15〕84号
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
为稳定本市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结合本市整建制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工,市农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上海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方案
为了有序推进本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本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的总目标,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的粮田,划定并建设一批粮食生产功能区。通过完善粮田基础设施,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创新生产经营体制,推广科学先进适用技术等措施,将粮食功能区建成高效、生态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二、建设目标
在本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良好、生产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高且相对集中连片的粮田划定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到“十三五”末,功能区达到以下建设目标:
(一)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区内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90%以上;农田灌溉系数达到0.73;农田林网化率达到80%;粮食烘干能力达到每批次3万吨。
(二)组织化程度高。规模化经营比例达到90%以上;粮食规模经营户持证比例达到80%以上;在农田作业、粮食烘干收储、农资经营、病虫害防治等环节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生产技术先进。优质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水稻耕种收全面实现机械化,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100%;粮食单产稳步提升,品质不断改善。
(四)农田环境友好。秸秆利用率达到100%,化肥农药施用量明显下降,耕地质量显著提高,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建设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是本市“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建设内容。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县农业布局规划、“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等,科学合理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到2020年达到功能区建设的各项目标。
(二)择优选择,确保重点。粮食功能区划定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原则上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300亩。各区县应结合设施粮田、规模化粮田和高标准(高水平)农田建设情况,选择基础设施配套较好,生产管理水平高的田块,优先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对设施较为薄弱的田块可划入功能区后重点加强设施配套。
(三)严格认定,科学管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后,应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档案。每个粮食功能区要明确设施管护部门及责任人,设施破损、缺失的应及时修复。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确需占用的,区县政府应按照等效替代原则异地重新划定,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建设内容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和建设是确保顺利完成本市粮食最低保有量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各区县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聚焦政策、加大投入、大胆创新,有序推进,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一)完善基础设施。引导面上农田水利、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按照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设施配套标准,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亩,不断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基础设施水平,粮食生产功能区达到设施配套、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和高效生态的目标。
(二)提升装备能力。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大马力、高性能和多功能农业机械,提高农机装备质量和作业水平。加强与粮食收储企业等单位合作,优化完善运营模式,选型先进适用设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设区域性粮食烘干中心,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建设定位明确、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安全规范的标准化农机库房,提高农机基础设施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支持粮经结合、种养结合、机农结合等模式的家庭农场发展。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从业者技术培训力度,加快农业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更新,全面提升农民专业素质,提高农民应用先进技术、使用先进装备的能力。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生产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探索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模式,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四)实施粮食高产创建。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和茬口安排,实施麦子、绿肥和深耕晒垡各占三分之一的茬口模式;扩大新品种、新技术在功能区的应用比例,继续推广种植优质杂交水稻;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推广绿色增产技术;注重先进设备、先进材料的应用,重点突破稻麦机械化种植薄弱环节,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大力推广种植绿肥、使用有机肥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粮食功能区内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种养结合、探索稻田养鸭、稻田养龙虾、稻田养蟹等多种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生态技术研发和应用,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六)构建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完善供种服务体系;壮大农机服务组织,完善农机维修网点;做好粮食烘干和收储服务,提高抗灾能力;加强有害生物预警,探索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粮食功能区建设实行区县长负责制,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县建设任务(见附表),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进。粮食功能区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区县政府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区县政府要聚焦政策,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面上农田水利、现代农业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聚焦。市区两级财政增量补贴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
(三)严格考核制度。为确保粮食功能区建设顺利开展,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市农委将按照相关要求对各区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同时,粮食功能区建设也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上海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转自:http://www.shagri.gov.cn/xxgk/xxgkml/snwgzyw/zhongzhi/201509/t20150917_1507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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