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6-03-29 14:11:40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俄出口蔬菜专品种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黑农委函〔2015〕12号
各市(地)农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农业局:
为充分发挥我省地缘优势、品质优势,抢抓对俄出口有利时机,扩大蔬菜专品种生产基地规模,增加出口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俄罗斯地处高纬度地区,气候寒冷,作物生产期短,一年中仅有3个月蔬菜集中上市期,全年有30%~35%蔬菜需求依赖进口,特别是2014年8月7日,俄罗斯颁布对欧盟国家进口食品反制裁令,为我省蔬菜扩大对俄出口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农业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加快专品种蔬菜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出口创汇和农民增收。
二、落实目标任务。在大庆、哈尔滨、牡丹江和绥化蔬菜优势区,佳木斯、鸡西、黑河等边境口岸市县,完善和打造露地规模1000亩以上、设施规模200亩以上对俄蔬菜出口生产示范基地20个。重点发展适宜俄罗斯需求的番茄、黄瓜、彩椒、洋葱、甘蓝、胡萝卜、菜用马铃薯等优势专品种蔬菜。每个基地蔬菜种植种类不超过3个,签订订单对俄出口量达到基地年平均蔬菜总产量的50%以上。各县(市、区)务必尽快完成基地选址、土地流转、确定种植经营主体等工作,并于2月6日前将落实情况分别报送省农委对外经济合作处和经济作物站。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瞄准俄罗斯市场,根据品种特性、上市时期,基地推行统一种植模式。实施蔬菜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应用生物肥药、杀虫灯、防虫网等物理、生物防控手段,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基地要严格实行“五统一分”管理模式,统一种植计划、统一引进品种、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施肥防病、统一市场销售、分户管理。基地农户必须有生产操作手册、投入品档案、生产管理记录和蔬菜收购合同。
四、抓好市场营销。本着“巩固远东市场,重点开辟西伯利亚和乌拉尔等腹地市场”的思路,以大型出口贸易企业和重点蔬菜基地为主体建立出口蔬菜产销对接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收集、发布俄方蔬菜生产、销售、消费等市场信息,作好市场走向和价格的中长期分析预测。各地要建立统一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信息发布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对俄出口企业、物流园区和蔬菜基地对接活动,鼓励签订投资入股等紧密型期货订单,扩大我省蔬菜对俄出口贸易份额。
五、明确职责分工。各地要整合涉农资金向对俄出口蔬菜专品种生产基地倾斜,重点解决棚室建设改造、储藏保鲜、育苗中心建设和新建安全生产、预冷、加工、包装等关键设施投入资金不足问题。根据基地农事安排和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指导、技术交流等工作,确保基地产品安全和出口畅通。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基地规划制定、协调落实等工作,重点做好基地生产技术指导、品种引进、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技术培训工作。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
黑龙江省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渔业重...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抓好本市蔬菜生产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标准化绿色...
上海市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方案...
上海市关于加强2016年度本市草莓生...
黔东南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公租...
《贵州省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建设...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西甜瓜生产管理的...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
黑龙江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农村...
黑龙江省关于印发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黄石市小额贷款保...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