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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后粮食增产还是减产?真实数据告诉你

来源:互联网2015-12-28 13:47:24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土地制度的变化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对土地的投入热情,进而对粮食生产产生重大影响。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课题组在陕西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专题调研,对建国以来陕西各时期的土地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揭示土地流转对粮食产量究竟会产生何种影响。

  在现实中,粮食产量与各影响因素之间关系复杂,不是单纯的线性关系,还应包含非线性关系,简单设定线性关系将导致模型精确度不高,所以课题组采用向量机模型,进行更为准确的分析。具体研究结论如下:

  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7年)

  从1958年到1977年的20年间,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土地由集体统一组织经营和管理。这一时期,陕西粮食年均产量577.6万吨,虽然比土改和合作社时期有较大提高,但年均增速仅为2.2%,低于土改和合作社时期3.7%的年均增速,大锅饭严重束缚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陕西省粮食亩产84.5公斤,比土改和合作社时期提高34%,但人均粮食拥有量仅为251.8公斤,比土改和合作社时期减少29公斤之多。

  这一时期,陕西省农业人口达到2357万人,比解放初期的1949年增长1倍,比人民公社前的1957年增长52.6%,农业人口占陕西省人口的85.7%,但粮食产量仅增长了31.7%。

  由于生产者与生产经营权利及生产收益没有关系,农民依靠出工计工分取得劳动分配所得,极大影响了生产效率的提升。人民公社时期,陕西粮食生产农业劳动力投入产出比不足800公斤/人,与土改和合作社时期基本相当,这一时期的粮食增产主要依靠农村劳动力数量的快速增加,而农民公社的土地制度则没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1978-2003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陕西全面推行,土地经营权和产品收益权回归农民手中,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粮食产量迅速增加。1978-2003年,陕西省粮食年均产量达到999.1万吨,比人民公社时期提高73%;年均亩产168.5公斤,比人民公社时期增长近1倍;陕西省人均粮食拥有量超过300公斤,比人民公社时期提高22.2%;农业从业人数由780万人增加到990万人,粮食生产农业劳动力投入产出比达到1043.1公斤/人,比人民公社时期提高31.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升,粮食产量不断实现突破,26年间有12个年份粮食总产量超过千万吨。1984年粮食总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大关,达到1024万吨,结束了陕西吃粮依靠调进的历史,被国家确定为粮食供需平衡省份;1993年粮食总产突破1200万吨,达到1215万吨;1998年粮食总产创历史最高水平,突破1300万吨大关,达到1303万吨,是1949年的3.94倍,是1977年的1.68倍。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期(2004-2013年)

  2003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正式确立,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土地的价值范畴得以拓展,农产品附加值得以提升,多种经营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对土地的投入热情,土地利用率和生产效益提高。

  这一时期,陕西农业生产总值由2003年的334.5亿元跃升至2013年的1714.8亿元,年均增长17.8%;粮食生产顺利实现“十连丰”,总产量由2003年的968.4万吨稳步增加至2013年的1215.8万吨,年均增长2.3%,增速快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土地流转实现农民对土地利益的拥有权,因而农民自觉自愿加大了对土地和农业生产的投入,激发了土地资源的活力,2013年陕西省每公顷耕地投入农业机械总动力8.1千瓦,每公顷耕地化肥施用量达到842公斤,分别比2003年提高84.5%和65.1%,年均增长6.3%和5.1%。

  土地流转为规模化生产创造了条件,有效降低了单位生产成本,提高了粮食生产效益,2013年陕西省粮食亩产261公斤,劳动力投入产出比达到1570公斤/人,分别比2003年提高26.2%和60.3%。

  陕西省在实行土地流转制度阶段的劳动生产率远高于单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2004-2013年的平均农业机械总动力和年均化肥施用量分别比1984-2003年的平均水平提高116.8%和99.2%。

  这基本印证了对全国数据分析的结果;在忽略土地流转通过农业生产性投入提高对粮食产量产生的间接影响下,土地流转制度对粮食产量的直接影响与单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效果大体相当,在考虑到间接影响的情况下,土地流转制度对粮食产量的正面影响要超过单纯联产承包责任制。

  2003-2013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676元增加至6503元,年均增长14.5%。这一时期,在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农村劳动力快速下降的大环境下,适宜的土地制度和生产性投入增长使粮食单产大幅提高,即使在非粮化倾向的影响下,陕西省人均粮食拥有量也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略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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