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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潍坊寒亭区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补偿多少钱?怎么退出?

来源:土流网2024-03-18 13:50:49

近日,寒亭区人民政府发布寒亭区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管理指导意见,表示后期宅基地自愿退出将执行新的标准,那2024年山东潍坊寒亭区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补偿多少钱?怎么退出?

一、2024年山东潍坊寒亭区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补偿多少钱?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时,同时封存其资格权,且不得再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补偿金额为300—500元/㎡,具体补偿金额由自愿退出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补偿金额评估确定。自愿无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时,仅对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补偿。

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价格,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按照我区现行房屋评估标准进行评估确定。

二、2024年山东潍坊寒亭区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怎么退出?

1、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适用范围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合法方式申请的宅基地中的符合标准部分;

(2)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的其他合法情况。

2、农村宅基地自愿无偿退出的适用范围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计面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一户多宅”中“多宅”部分;

(2)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占用的宅基地;

(3)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的其他合法情况。

3、退出流程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退出申请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两委要尽快研究宅基地退出相关事宜,经研究同意后及时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经通过后将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人家庭情况、四至情况、退出原因、补偿标准等信息在村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街道(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愿退出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自愿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协议》,注明补偿金额、付款方式等要素,并报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协议签订后,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人要将所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上交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部门依法予以注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腾退时限及时交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同时获得协议约定的补偿。在交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前,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人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宅基地及建(构)筑物,不得改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用途、现状等。自愿无偿退出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人若已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寒亭区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协议书》并交纳有偿使用费,且还在有偿使用期限内的,应按月退还其有偿使用费。

总结:2024年山东潍坊寒亭区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补偿300—500元/㎡,具体由自愿退出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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