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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收听湛江赤坎区人民政府关于赤坎区都市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及拆迁的通告

湛江赤坎区人民政府关于赤坎区都市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及拆迁的通告

来源:赤坎区人民政府2020-01-21 10:18:54

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区政府决定征收(收回)位于325国道北侧24.7036公顷土地,作为赤坎区都市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

东至遂溪县南新村委会;南至325国道;西至湛江市赤坎区新坡村民委员会桥仔村民小组;北至遂溪县南新村委会。拟征收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街道新坡中村经济合作社、湛江市赤坎区新坡村民委员会桥仔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共24.7036公顷(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示意图)。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面积

项目总面积24.7036公顷,其中农用地20.5296公顷(耕地9.4233公顷、园地7.3698公顷、林地3.7365公顷),建设用地4.1564公顷,未利用地0.0176公顷。

三、拟征收(收回)土地用途

城镇开发建设用地。

四、安置途径

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拟征收(收回)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凡在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相关权利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北桥街道办事处(地址:赤坎区北桥路37号,联系电话:0759-3093192)办理有关土地权属和青苗、地上附着物的登记和确认手续。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农作物,抢种苗果、树木和抢建建(构)筑物等附着物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湛江市赤坎区都市工业园项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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