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土地制度的变化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对土地的投入热情,进而对粮食生产产生重大影响。在2015年即将结束的时候,土流网小编带您一起穿越到各个历史阶段,回顾下几个历史时期的土地政策,再看看2016年咱家地都能迎来哪些土地流转新政策。
从1958年到1977年的20年间,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土地由集体统一组织经营和管理。这一时期,陕西粮食年均产量577.6万吨,虽然比土改和合作社时期有较大提高,但年均增速仅为2.2%,低于土改和合作社时期3.7%的年均增速,大锅饭严重束缚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陕西省粮食亩产84.5公斤,比土改和合作社时期提高34%,但人均粮食拥有量仅为251.8公斤,比土改和合作社时期减少29公斤之多。
由于生产者与生产经营权利及生产收益没有关系,农民依靠出工计工分取得劳动分配所得,极大影响了生产效率的提升。人民公社时期,陕西粮食生产农业劳动力投入产出比不足800公斤/人,与土改和合作社时期基本相当,这一时期的粮食增产主要依靠农村劳动力数量的快速增加,而农民公社的土地制度则没有明显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