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
粮食生产能力指一定时期的一定地区,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由各生产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的,可以稳定地达到一定产量的粮食产出能力。包括耕地保护能力、生产技术水平、政策保障能力、科技服务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由投入和产出两个方面的因素构成,由耕地、资本、劳动科学技术等要素的投入能力所决定,由年度的粮食总产量所表现 。粮食生产能力要转变为实际产量,国家政策和供求关系等因素形成的粮食生产比较效益起决定性的作用。
关于建立衡水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落实意见
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衡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落实意见。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落实意见
衡政字〔2018〕16号
江陵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江陵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江陵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灌溉水质符合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农用地环境质量标准;未列入退耕、还湖还湿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不符合农用地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块不得划入“两区”。
江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陵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政办发〔2018〕13号
《大冶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冶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综合考虑各乡镇资源禀赋、发展潜力、生产现状等因素。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来宾市兴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政办发〔201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垂直各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博白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政办发〔2018〕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博白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龙圩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8〕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龙圩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福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前,永福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永福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耕地等不得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8〕9号
《呼玛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
为了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明确区域农业功能定位,呼玛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呼玛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优化支持方向和领域。
关于印发《呼玛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场、兴隆办事处:
牡丹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
日前,牡丹江政府印发了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牡政办规〔2018〕5号)。其中以地块为中心,原则上每块地块的划定要落实在同一县(市)同一区区域内,可以分属不同农户,要以村集体土地台账为依据,地块大小不以经营者变更而变化。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规〔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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