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总体目标,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
——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全面推进“多规合一’、严格依法实施规划。严控各类开发区设立和扩区调区,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严禁违规变更用地性质和调整容积率。严禁将城市规划管理权下放至下辖的区、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已下放的必须在2016年底前收回。建立重大城市规划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依法整治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等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将违法建设清查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强化建筑设计管理,传承历史文脉风貌,到2020年,完成全省历史文化街区核定公布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制定保护措施,对历史建筑进行登记造册、归档管理和挂牌保护。严格执行城市“三区四线”规划管理,以地方立法形式确定和公布城市“蓝线”和“绿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修改。严禁在城市“绿线”、“蓝线”以及禁止建设区范围内进行开发性建设,切实加强城市自然山水原生态保护,做足显山露水文章。
——提升城市建筑水平。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和清出力度,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入的工程质量责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建筑领域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隧道、斜坡(高切坡)、玻璃幕墙等安全监管。加强对老旧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排险加固等工程的安全监管。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因地制宜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0政府投资项目、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