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是农村产权交易层层破冰的几年,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在五年之内完成土地确权,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疏通过去产权不明晰的障碍;15年年初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又为农村产权交易进一步指明了基本原则和运行规范。
经济学家郎咸平曾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农村在反哺城市,“城镇化”不断扩张,不断地征用土地,已经扩张到了农村这个地方。那么是否能够通过一种有效的制度运作,让城市来反哺农民?
国家对于农村产权交易的推进,事实上就是在寻求城市反哺农民和农村的有效途径。有序进行的产权交易将吸引城市资本帮助农村进行现代化建设,通过土地流转,改变过去小农经营的局限,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的农业,才是未来农民增收的最终出路。农民既可以把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然后外出务工,赚取双份收入;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集合更大规模的土地,并通过土地金融筹集资金,扩大生产,改进技术,最终致富。
但农村产权交易是不是一定就能保障好农民的利益,实现增收?过去对于到底要不要“放权”给农民曾经有过很激烈的争论。有人说城市居民都有自由买卖房子的权利,农民却要世世代代被绑在原来的土地上,看不到出路;另一些人则是认为给农民“放权”反而会“损害农民利益”,为何?一来认为允许农民卖房卖地,他们进城站不住脚要回来,再也没有立锥之地,二来认为农民弱势,容易在短期利益诱使下贱卖物业,长远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