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土补公字[2017]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和娄政发[2013]7号与娄政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新化县西河镇五一大道建设项目制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予以公告。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新化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