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区县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以前的的房产证也将陆续下岗!各位可要注意了,有不动产权证书呢才是“房主”!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什么是不动产权证书?怎么换?
1、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1个部门办理1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保持收费不变,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2、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审核;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