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长沙楼市新政实施后,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新政公布后次日,为妥善解决新政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了《关于二手房限购政策有关规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明确,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包括市本级及长、望、浏、宁四县(市)。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契税缴纳时间、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时间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交易方式(更名、继承、离婚、赠予等)取得的不动产不受第三条规定的约束等。全文如下:
结合市局做法和我县实际情况,经中心研究,现就执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71号)》说明如下:
一、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包括市本级(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及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四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