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集体及农民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宁国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48号)和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通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动生产要素向农业积聚,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