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09-04 17:47:15
各缴存单位、各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就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离职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
二、租房提取。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三、无房提取。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本通知从2018年9月1日开始执行。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31日
广州市公积金新政:贷款审批时限仅7个...
山西太原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异地购房...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审核...
2018年广州住房公积金最新消息:异...
2018杭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异地购房...
2015内蒙古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
2018北京购房新政:购房资格审核时...
2015年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温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双人最高贷7...
2015石家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
2015湘西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2019年西安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开...
异地购房算二套房吗?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深圳公积金可以在哪些地方申请贷款买房...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