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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收听《松潘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

《松潘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

来源:松潘县政府2018-07-24 14:00:09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松潘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 实施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

松府办发〔201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松潘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18—2021年)》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松潘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18-2021年)

为加快我县特色优质农畜产品发展,推进县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打造一批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申创一批优质农畜产品品牌,提高我县农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提升特色农业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现有农业资源优势,按照“内强品质、外塑品牌”的要求,主打具有民族特色、资源特色、品质特色的差异化农业品牌,以标准化、品牌化为突破口,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塑造松潘农业品牌的整体形象。通过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初步形成实施名牌建设和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推进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名牌、支持名牌的氛围,提高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走品牌发展道路的积极性,促进名牌建设和标准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末,我县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一批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农畜产品品牌脱颖而出,“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在4年时间内,以高原有机蔬菜、道地中药材、特色畜禽为抓手,努力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5个,标准化示范功能和幅射带动作用凸显;新认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5个以上,总量达到45个左右,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新申创农产品地理标志1—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个,力争地标产品总量达5个以上,实现我县高端特色农产品的名牌效应,提高市场占有率;新申报“净土阿坝”品牌15个以上、注册特色农畜产品商标5个以上,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我县名牌产品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

1.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科学规划并设立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区,通过建立土壤环境大数据平台、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施用有机肥等措施,集中连片、整乡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和质量修复。对符合品牌打造规划的种植业区,优先纳入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科知局、县财政局、县环林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畜禽养殖场提档升级工程。以牦牛、藏香猪、土鸡、中蜂等特色畜禽产品为重点,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按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综合免疫程序化、抗体监测定期化、定期消毒常态化、病死处理无害化、出栏报检制度化“五化”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改造项目,给予经营主体设施投入费用适当的一次性补助。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标准化农业种植区(养殖场)建设。在具有产业规模和基础的区域,探索和创新“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和企业带动”的农业标准化推广模式,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为主体,建设标准化种(养)区和特色农畜产品加工区,推行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对标准化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经营主体适当的一次性补助。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标准化生产管理。

1.完善标准化体系。坚持“无标制标,缺标补标”原则,按照不同产业类别,参照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标准,制定完善与品牌配套的基地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对通过相关部门审定并发布标准的企业或单位,给予适当的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科知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组织标准化生产。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设施标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种苗”等方式开展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和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科知局、县环林局、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强化投入品监管。从农田生态系统整体出发,以农业综合防治为基础,积极推广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强投入品使用台账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标准化认证和品牌创建。

1.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在我县高原有机蔬菜、道地中药材、高原水果基地中选择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农业项目,将其建成精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发挥其带动和辐射作用;在我县高原畜禽养殖基地中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养殖主导品种,建成和升级一批标准化养殖基地(示范区),开发生产优质、安全的畜产品。对成功创建示范项目的企业和农专社,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科知局、县财政局、县环林局、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三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和农专社把我县莴笋、大蒜、大白胡豆、脱毒马铃薯、食用菌等高原蔬菜,松贝、羌活、大黄等道地中药材,牦牛、藏系绵羊、藏香猪、土鸡、中蜂等高原畜禽和雪山梨、脆李、花椒、高原草莓等特色水果及其加工产品,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农专社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及关键点的控制(HACCP)、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等相关体系认证。对获得“三品”和相关体系认证的企业和农专社,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高端农产品品牌申创工作。围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立足品牌战略来提升特色产业效益,着力培育和打造松潘羌活、松潘大黄、松潘藏香猪、松潘大蒜、松潘葱、松潘牦牛肉等名牌产品,发展名牌经济。相关部门全力组织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确定的重点品牌,通过县财政给予品牌推广资金扶持,重点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松潘品牌。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经信局、县科知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4.推进品牌农产品保护工作。利用“净土阿坝”和商标注册等平台,通过“政府支持、部门引导、企业参与”的形式积极申报“净土阿坝”品牌农产品和特色农畜产品注册商标。通过县工业管委会、县国投公司等部门抢注县级公用品牌商标,着力打造松潘县特色农畜产品和青藏高原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在此基础上争创国家驰名商标。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产业基础的企业、农专社,由县财政给予资金扶持,采取申报遴选的方式,每年确定3—5个企业(农专社)重点打造自主品牌,积极申报“净土阿坝”品牌和注册商标。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科知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园区管委会、县国投公司、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1.建立全程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标识为载体统一对品牌农产品开展定期抽检,定期发布抽检结果,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品牌农业企业、农专社进行质量监管。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搭建品牌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初步建立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优先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纳入追溯范围,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品牌宣传营销。

1.组织品牌宣传策划。聘请专业宣传策划公司系统策划松潘县公用品牌形象宣传体系,设计宣传标志标识。并通过在主产区、机场、国道、旅游景区等重要地段合法设置户外大型广告牌或电子宣传牌,在各级主流媒体上投放广告,编印各类宣传材料加大对松潘县农业品牌的传播推广力度。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品牌推介展示。积极组织我县品牌农业企业、农专社多形式的参与各类农业推介活动和农产品交易会,积极构建松潘县农业品牌宣传、展示、交流、交易平台;对参加推介活动和交易会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展位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的一次性补助。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3.开设品牌农产品专营店。鼓励获得“三品一标”“净土阿坝”品牌、知名以上注册商标的松潘企业在国内外城市机场、火车站、高速路服务区、旅游景点、星级酒店等重要场所开设品牌农产品专营店。对新开设品牌农产品专营店并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农专社,给予适当的开店费用一次性补助。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4.发展品牌电子商务。支持品牌农业企业、农专社利用淘宝、京东等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设立品牌销售专区或频道;鼓励我县发祥地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本地品牌农产品;鼓励企业、农专社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自主建立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本地鲜活农产品。对销售成绩突出的,分别按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局。

(六)促进品牌企业发展壮大。

1.鼓励农业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对我县农业企业和农专社开展技术研发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助;支持我县农业企业和农专社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加工能力,对引进符合标准的设备和技术的品牌农业企业,按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局。

协助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2.支持品牌农业企业兼并重组。积极鼓励农业企业进行品牌整合,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组建大企业大集团,形成规模效应,构建集群发展格局。对通过兼并重组组建的农业品牌大企业大集团,给予适当的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松潘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农牧水局和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的副县长任双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全县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县政府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加大对我县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以奖代补等政策,调动企业、农专社创建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金融机构按政策给予农业扶持贷款,用于农业品牌化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市场营销。

(三)强化维权保护。定期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把“扶优扶强”和“打假保名”紧密结合,为名优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如有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松潘县农村产权交易黑水县农村产权交易阿坝县农村产权交易

附件:1.松潘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领导小组

2.松潘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2018—2021年)规划

附  件1

松潘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领导小组

组  长:马劲松     县政府副县长

晏  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窦  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亮     县发改局局长

张建亭     县经信局局长

杨开军     县科知局局长

张  蓉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君     县环林局局长

张立志     县农牧水局局长

刘廷成     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局长

寇  卫     县国投公司董事长

张万海     园区管委会主任

况金勇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八尔旦     人行松潘支行行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由张立志、刘廷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  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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