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射洪县政府2018-07-03 15:59:48
为推动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县有序展开,射洪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射洪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面推行以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
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射府办发〔201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射洪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射洪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推动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县有序展开,根据民政部《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四川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殡葬基本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底前,射洪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低价位骨灰盒提供、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全免费,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放)骨灰实现低偿服务或无偿服务,农村散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火化率得到明显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实现全面普及,以“互联网++殡葬服务”为主体的殡葬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各部门权责清晰,殡葬监管和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试点任务
(一)健全殡葬体制机制。健全殡葬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着力解决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遇到制度建设、经费预算安排、殡葬政策宣传问题,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和殡葬执法队伍建设问题;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立、审批、建设及管理等重大问题的研讨、决策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强化殡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县殡仪馆、东山公墓迁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行以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编制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坚持公墓适度发展的总体规划原则,免除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骨灰盒提供(200元以内)、骨灰寄存(1年以内) 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墓位、墓穴、格位实行低偿或无偿提供,经营性公墓按规划墓穴总数的30%修建壁墓、地宫等立体式节地生态骨灰安放格位,以成本价向公民提供。
(三)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模式。探索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的实现方式与操作路径。围绕遗体火化、礼仪服务、骨灰寄存和安葬(放)、祭祀等环节,加强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在建立完善服务公开公示、单位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殡葬证件管理等规章制度。利用国企融资平台采取PPP 模式,以合资合营且确保政府主导地位的方式兴建殡葬设施,解决政府财力投入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县殡葬协会在深化殡葬改革、健全殡仪服务网络、创新殡葬管理手段和治理方式等方面的作用。
(四)强化殡葬监管执法力度。成立射洪县殡葬执法队,探索将殡葬行业管理执法统一纳入政府综合执法机构统筹实施执法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涉及占用土地、林地、市场行为查处、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等领域的职责,并建立实施绩效考评制度和责任落实追究机制。
(五)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按照民政部和民政厅“智慧民政”建设相关要求,在加强上下协同、同级部门协作,确保数据贯通的基础上,分级建设支撑本级业务管理、监管决策、公共服务、业务操作为一体的殡葬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县殡葬信息上下贯通、左右联通和内外融通,构建“互联网+精准殡葬”的发展格局。
(六)深化移风易俗变革。抓住春节、清明、中元节等重要时段,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网上寄哀思、鲜花祭祀等绿色祭祀理念,整治殡葬服务场所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和丧葬用品等行为。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媒体等作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公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
(七)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探索制定节地生态安葬标准规范,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可持续化,重拳惩治石材厂修大墓、立大碑的问题。严格管理和监督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墓葬方式,积极推动树葬花葬草葬和立体式墓(格)位安葬安放方式。倡导对火化后重新自由安葬不留坟头,或限制坟头面积、高度,不得用石材包坟。
(八)治理散埋乱葬问题。整治规范丧葬服务市场,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骨灰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安放。对即将建有农村公益性墓地的乡镇,一律要求进入公墓安葬,对尚未修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乡镇,要分片指定区域,相对集中安葬。对农村散埋乱葬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减少存量、严控增量。对公路沿线建大墓、立大碑的石材厂和城区、乡镇街道“一条龙殡仪服务公司”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殡葬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试点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二)加强财力保障。充分利用好省民政厅下拨的殡葬专项资金和省级福彩公益金分配资金,县财政弥补殡葬资金缺额,加强人员和经费方面的政策保障
(三)加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明确部门职责,制定会商机制,加强议定事项的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为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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