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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推进秸秆离田回收试点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乡市政府2018-03-15 13:36:06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秸秆离田回收试点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推进秸秆离田回收试点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新乡市推进秸秆离田回收试点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秸秆离田回收试点工作,提升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实现秸秆变废为宝,提升耕地质量,减轻秸秆禁烧压力,培育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试点先行的原则,通过政策扶持,支持运营平台建设,提高农作物联合收割、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禁烧工作由“堵”变“疏”工作方式的转变。

二、发展目标

以延津县榆林乡、司寨乡、魏邱乡、石婆固镇为试点乡(镇),通过一年的努力,2018年重点建设20个秸秆收储中心示范点,实现试点区域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和产业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适时在全市推广。

三、建设内容

示范乡(镇)建设内容:当年秸秆离田面积占试点乡(镇)农作物耕地面积的60%以上,并逐年提高。最终使当地90%以上的秸秆实现综合利用,对秸秆禁烧和产业扶贫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秸秆收储中心示范点建设内容:占地约20亩,基础设施完善,消防设施齐全,匹配一定数量的收、储机械设备,年收储能力2000吨以上并能实现综合利用,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员就业。

四、建设模式

(一)成立秸秆收储运营公司。鼓励实力较强的企业组建秸秆收储运营公司。负责整合资源、建立销售渠道、制定收储细则和规划布局,并提供秸秆收集、储存、销售、加工、运输、消防、保险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努力打造秸秆收、储、销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平台,为乡镇收储中心运营提供支撑。

(二)建立乡镇秸秆收储中心。以乡镇为单位,选择交通便利、排水通畅,有动力电、无高空障碍的场地,建设秸秆收储中心示范点。鼓励实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个人参与运营,主要负责农机手作业、秸秆的收储等工作。乡镇秸秆收储中心同时承载精准扶贫就业点的建设任务。

(三)设立村级秸秆收储站。乡镇收储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鼓励农民建设村级收储站,从事秸秆收储工作,秸秆收储运营公司负责销售。

五、政策支持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公司主导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市场运营模式。整合我市农机补贴、秸秆禁烧、脱贫攻坚、秸秆综合利用及财政专项资金等资源,加大对秸秆离田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一)加大对秸秆捡拾打捆设备的购置补贴力度。农机部门要将秸秆离田回收,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列入农机重点工作,加大对延津县试点工作的支持。对试点乡镇收储中心,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的秸秆拾捡机、秸秆压捆机,在享受中央、省购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符合中央累加补贴条件的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为促进我市秸秆离田回收产业的长远发展,根据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鼓励使用优质工业产品若干意见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16〕153号)和《河南省重点鼓励使用优质工业产品指导目录》,鼓励采购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目录内的产品。用于标准示范点建设购买设备的,优先给予补贴。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延津县政府

(二)加大对秸秆收储示范点的补贴力度。市财政局要整合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离田回收试点工作,按照“县级为主、市级补贴”的原则,加大对秸秆收储示范点的补贴力度,对符合秸秆收储中心示范点建设要求的,每个点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财政补贴,市县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补贴资金分别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同时,延津县要结合省里下达的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延津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委农办、市农牧局、农机局

(三)积极探索秸秆收储产业扶贫模式。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切实落实对作为带贫企业秸秆收储中心的财政奖补和金融支持。延津县应把秸秆收储中心建设与扶贫就业点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考虑。要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发挥示范点的优势,积极争取中央、省农业项目资金,更好的带动当地贫困人员脱贫致富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延津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局

(四)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的具体落实。要积极协调土地、电力、水利、交通、消防等相关部门,做好秸秆收储中心的规划、选址、布局工作。试点乡镇要为秸秆收储中心提供必要的收储场地,加快收储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延津县政府

六、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推进秸秆离田工作作为提高农民生产效率、推动秸秆禁烧、支持农业产业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加强统筹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新乡市推进秸秆离田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农牧局、农机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秸秆离田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强化对秸秆离田试点工作的督导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延津县要加强对秸秆离田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计划,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离田回收产业的重大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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