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8-04-25 08:45:17
4月24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5月2日起,凡在本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时间自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通知提到,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针对自2017年12月29日之后,在三环区域(指北至北环城路,东至东环城路,西至西环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兴顺街、蔚山路、南环城路闭合部分)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据悉,因司法裁决、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因历史原因确权登记的房改房等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在限售范围内。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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