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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武穴市人民政府2018-04-13 17:04:31

武政办发〔2018〕5号

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办事处:

《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85号)及《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鄂环发〔2017〕17号),做好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根据《武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武政办发〔2017〕37号),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任务。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主要任务包括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个方面。农用地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和牧草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土壤与农产品(主要为水稻和小麦)协同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主要针对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石油开采与加工、化工(含制药、农药)、焦化、电镀、制革、矿山、铅酸蓄电池、电子废物拆解、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等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工作目标。2018年底之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之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提供基础数据。各镇(处)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工作目标。

二、做好详查基础工作

(三)综合已有调查数据。在环保、国土、农业三部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等已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对土壤环境相关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合和分析,明确已有调查的范围、面积、分析测试项目及污染物超标情况。

(四)核实确定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或现场踏勘访谈,确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及其空间位置(包括在产企业及部分关闭搬迁企业),必要时结合各级环境保护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地方掌握的已关闭搬迁企业名单对其进行补充完善并核实空间位置。通过查询环境保护部门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数据、环境保护部门督察督办的有关企业名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关闭搬迁企业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危险品登记信息、遥感信息等形式,结合必要的现场踏勘和走访等方式,切实将核实工作做细做实,形成在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分布统计表、影响农用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分布统计表(包括数量和所在镇处行政区),并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确定各类企业的影响范围。

(五)梳理排查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各镇(处)组织相关部门将已掌握的、显而易见的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的信息(曾经导致粮食减产或农作物超标、威胁人体健康的污染区域;信访、社会舆论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污染区域(包括排污渗坑、历史遗留的固废堆存填埋区域等);有关监测、调查、科学研究发现的污染区域;其他有明显证据表明已污染的区域)进行认真分析并组织进行现场勘察,在此基础上,确定土壤污染问题区域的数量、类别、具体位置和大致范围。

三、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六)确定详查范围、详查单元和详查点位。根据国家技术规范,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提出各地详查点位布设建议,在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及农业局等部门组织的技术力量指导下,武穴市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及有关乡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其空间位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了逐一核实,在此基础上,补充划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单元,对农用地详查点位进行核实、调整与补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结果报送黄冈市环境保护局、湖北省环保厅、环境保护部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和最终审核,并报经市政府确认,市人民政府对点位核实结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七)样品采集。根据发布《湖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结果确认单(黄冈市武穴市片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当地的样品采集工作并于2018年6月底完成采样。工作模式上,政府统筹抓总,农业具体实施,环保、国土、经信、卫计、财政等部门协同。采样队伍选择上,优先选择农用地野外采样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单位或机构,采样人员结构要满足各类样品采集需要。采样组织上,表层土壤样品、深层土壤样品、农作物样品力争一支队伍、一次完成。

样品采集后,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送黄冈市样品暂存库暂存。

四、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八)基础信息调查。在前期核实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基础上,于2017年底前完成对企业名称、地址、空间位置(坐标)、状态(在产或关闭)、是否在化工园区/集聚区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并通过手持终端上报。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有义务配合调查人员的调查,并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地块风险筛查与初步采样调查。采用基于“源-途径-受体”风险三要素构建的危害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评估地块的环境危害程度,划分高度关注地块、中度关注地块、低度关注地块。

依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对高度关注地块,全部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对中度、低度关注地块,综合考虑不同行业企业地块污染特征、土壤类型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选择部分由行业代表性的地块作为样本,开展初步采样调查。根据污染源、污染物类型、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的途径等,识别潜在污染区域,确定潜在污染物。可能存在地下水污染情况的,同步开展地下水调查。

(十)样品的分析测试与数据上报。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样品及地下水样品的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要求,前期质量管控工作均参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其他事项由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做出安排。

(十一)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确定。在基础信息调查、初步采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确定污染地块清单,并综合分析污染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行业特征、风险等级、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并按程序发布。

五、切实加强对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主体责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开展土壤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经信、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参与,各镇(处)负责落实。各镇(处)是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的领导、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本系统、本行业的土壤污染详查工作职责。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发挥在污染详查工作中的综合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协调联动。市环保局要履行市环委会办公室职责,做好土壤污染详查日常工作,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等部门依照职能定位配合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研究解决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名单附后),为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市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要明确专人专班专职负责。

(十三)加强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和过程督办。为保障详查工作的质量,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要组织技术骨干积极参加详查工作的技术培训,及时学习掌握国家各类标准、规范和要求,宣贯详查工作要求和规范,确保详查工作按国家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顺利完成。要强化过程调度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四)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要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强化详查工作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详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详查工作各环节实行终身负责制。

(十五)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详查工作经费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由市政府予以保障。涉及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场地内调查监测,由相关企业负责监测经费。人员安排上,主要依托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现有技术力量开展本次详查工作,并可视情况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科研机构和社会专业机构承担相关详查任务。

(十六)强化工作考核和奖惩。建立完善土壤污染详查工作责任制,对各镇(处)及各部门重点详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严重滞后、影响详查工作总体进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预警约谈,直至进行问责追责。详查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参加详查的单位和个人,对在详查工作中使用或获得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要按照“边调查、边应用、边风险管控”的要求,针对调查发现的土壤污染风险高的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各镇(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及其他责任主体,及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1.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2.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

3.《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重点工作职责分工清单

附件1:

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胡  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何太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  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潘明君    市环保局局长

虞凤仪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 陈超峰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柳文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辉俊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世春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杨忠保    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郭茂玉    市经信局副局长

朱世德    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

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刘辉俊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郭茂喜    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

张在文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刘俊锋    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吴海亚    市农业局耕肥局局长

梅贵明    市卫计局疾控科科长

罗志军    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刘  志    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联络员:罗志军    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附件2:

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及

办公室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监督,强化详查工作技术支撑,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及运行机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详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以下简称详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部署全市详查工作;

2.协调解决全市详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督促检查全市详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4.公布运用全市详查成果;

5.承办上级环保、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与详查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转发详查工作技术文件和管理文件;

2.负责全市详查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等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详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宣传报道等工作;

4.负责落实全市详查成果上报、验收、发布、应用服务等工作;

5.负责筹备协调小组会议,督查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6.及时协调解决全市详查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

二、运行机制

(一)建立协调小组会议制度,由协调小组组长召集,或由组长委托协调小组成员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成员单位核定后印发实施。

(二)建立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议定事项,如需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成员单位核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落实。

对协调小组办公室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报协调小组研究解决。

协调小组办公室议定的详查工作相关文件,可由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实施,或经相关成员单位会签后由市环保局印发实施。

(三)完善工作简报制度。及时整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要工作动态,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市政府报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附件

3:

《武穴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重点工作职责分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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