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通市国土局2018-03-14 15:22:41
3月5日,南通市国土局公布了2018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表。其中崇川区拟推13宗地块,港闸区拟推11宗地块,中央创新区拟推14宗地块,苏通园区拟推7宗地块,共计供应5732亩商品住宅用地,为历年最高。2017年南通市区共计出让19宗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合计2862亩,2018年计划出让住宅用地55宗,计划出让面积为5732亩,同比增加2870亩商品房土地供应。
今年南通市将支持中央创新区,滨江片区,轨道交通建设,三城同创等重点区域建设,优先保证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各类重大项目用地供应。
市区(不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3000亩。具体出让地块和数量,时序根据年内土地市场和地块拆迁情况合理调节,备选地块55宗5732亩。其中,最大地块位于港闸区的江海大道南,闸东路东,新农河西,通吕运河北,面积达312亩。另通州湾示范区计划供应800亩。
保障性限价房方面,市区(不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保障性限价房用地计划供应1200亩,备选地块27宗2689亩。其中,最大地块位于崇川区的国胜路北,东快速路西,观洪路南,通欣路东,面积达198亩。另通州湾示范区计划供应200亩。
市区(不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商服地计划供应300亩,其中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各100亩,备选地块31宗1133亩。其中,最大地块位于中创区的居美路北,一号路东,居佳路南,兴富路西,面积达311亩。另通州湾示范区计划供应260亩。
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2018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公示版)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市区(不含通州区)实际情况,编制2018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通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政发〔2017〕4号),围绕服务城市建设转型和交通建设转型要求,结合市区土地市场供应能力、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及城市重要节点改造计划,参照往年市区土地供应情况,以有效保障住房供给为目标,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合理确定2018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优化土地供应布局,合理安排用地数量和结构,坚持各类用地供应与实际需求相一致,统筹各区域间平衡协调发展。
(二)节约集约原则。积极盘活存量,从严控制增量,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适度控制总量,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缩短开发建设周期,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供需平衡原则。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科学研判市场需求,有效供应各类土地,确保土地供应与城市改造、城市建设和发展相协调。
(四)差别化供应原则。支持中央创新区、滨江片区、轨道交通建设、三城同创等重点区域建设,优先保证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各类重大项目用地供应。
三、供应结构
(一)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根据城市重点区域开发及供地布局调整的要求,按照“供需平衡、规模适中”的原则,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市区(不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3000亩。具体出让地块和数量、时序根据年内土地市场和地块拆迁情况合理调节,备选地块55宗5732亩(详见附表)。另通州湾示范区计划供应800亩。
(二)保障性限价房用地。各区按照2017年《南通市主城区拆迁安置房专项规划》中确定的2018年市区新开工拆迁安置房项目做好保障性限价房用地供应。新增安置需求,报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对确需供应的安置房用地,在具备供应条件后及时供应,确保应保尽保。市区(不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保障性限价房用地计划供应1200亩,备选地块27宗2689亩(详见附表)。另通州湾示范区计划供应200亩。
(三)商服用地。根据《南通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商业、办公房地产调控。“十三五”期间,市区除新城区范围以外原则上不再供应商业综合体用地,控制商业办公规模。对各区作为配套设施或已落实项目的零星商办用地按需供应。市区(不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商服用地计划供应300亩(其中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各100亩),备选地块31宗1133亩(详见附表)。各区若需超计划供应商服用地,须经市政府同意或市区经营性用地使用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同意,中创区、滨江片区、苏通园区商服用地按需供应。另通州湾示范区计划供应260亩。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管理的会议纪要》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保障出让地块所需农用地指标,按照序时安排完成拆迁,涉及厂企退出的地块由管理主体组织场地环境调查,组织力量做好列入供应计划地块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制定供地计划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规范运作。地块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全面实行净地出让,严禁超规模出让、捆绑出让和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出让等各类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落实相关部门针对各类土地提出的建设要求,禁止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参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活动。
(三)强化监管。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对供地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成年度供地计划。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查处机制,规范企业用地行为,保障项目用地按期开发建设。
附表:
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2018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备选地块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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