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2018-03-14 15:12:28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推进力度,高标准完成2018年棚户区改造任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49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棚户区2018—2020年改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保〔2017〕17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我市棚户区改造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抢抓国家和省新一轮三年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将棚户区改造与“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城市规划实施相结合、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结合、与城市双修相结合、与安置房建设相结合,坚持货币化(房票)和实物安置并举,优先改造影响城镇居民居住安全的危旧房、规划建设区中的城中村、影响生态环境的棚户区,集中力量成片推进,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提高土地经营水平、推动城市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计划
2018年计划改造棚户区项目62个,共计10000户。其中滚
动实施项目9个,合计886户。具体为:枞阳县改造项目14个,不少于2500户;铜官区改造项目21个,不少于3500户;义安区改造项目8个,不少于2000户;郊区改造项目13个,不少于1000户;铜陵经开区改造项目6个,不少于1000户。(详见附件1、2)
(二)安置房建设计划
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除继续实行货币化(房票)安置外,计划建设安置房项目6个(新建3个、在建3个),同时统筹调配已建存量安置房和保障房房源。具体为:
1.联盟11队安置房(新建),由市建投公司负责于8月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8月底前竣工交付。
2.西湖北片安置房(新建),由市建投公司负责于8月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8月底前竣工交付。
3.滨江一号院安置房(新建),由铜官区政府负责于3月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9月底前竣工交付。
4.钟鸣镇安置房(在建),由义安区政府负责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3月底前竣工交付。
5.金御华府安置房(在建),由郊区政府负责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3月底前竣工交付。
6.福安家园安置房(在建),由义安区政府负责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3月底前竣工交付。
上述安置房建设进度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市国土局会同市征收办、市建投公司全面梳理已建安置房和保障房房源,于3月底前明确用于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安置的房源地点、数量、户型、安置范围等,同步核定房源价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任政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铜陵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强力组织落实。
(二)积极筹措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改造外,铜官区、郊区项目改造由市级财政按照每户3万元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两区向市建投公司借款;枞阳县、义安区、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改造仍按原体制自行筹措资金。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积极争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PSL项目贷款;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应及时出具有关手续、提供有关资料,协同做好项目申贷工作。市财政局、市国土局要结合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用于项目改造。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纳入改造地块土地出让成本。
(三)加快征收拆违。加强棚户区改造征收现场监管,50户以上成片棚户区均应安装高清探头,适时掌握搬迁、拆除进展,做到“搬一片、拆一片,拆一片、清一片”,确保安全、文明拆除。创新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方法,50户以上成片棚户区应当在棚户区居民中选出有影响力的5至7人组成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及时宣传征收政策、监督补偿方案实施、收集居民意见、居间沟通协调、调节矛盾纠纷。具备条件的棚户区,应当在居民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居民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先锋带动作用。及时处理棚户区改造征收疑难问题,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户,由辖区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补偿安置措施,报市征收办备案。尽快修订违法建设认定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修订完善后报市政府印发。铜官区政府会同郊区政府制定宝山等成片违建区拆违方案,尽快启动拆违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拆违任务。
(四)强化协调调度。建立“周调度、月排名、季通报、年总评”机制,实行会议决定事项“交办单、会商单、督办单”制度。原则上市委主要负责人季度带队开展项目观摩点评会,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常务副市长每月召开推进会、分管副市长每半月召开调度会,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并由指挥部办公室以“三单”形式跟进落实。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具体问题,高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广泛宣传引导。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住建委、市征收办、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以及“一报两台”等媒体单位配合,拟定棚户区改造工作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开展棚改项目启动季、全力推进季、集中攻坚季、成果展示季专题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开设专栏、专题报道、一线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棚改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深度的新闻力作。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大现场宣传力度,通过广播、设立宣传点、入户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意义,充分调动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积极性,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严格考核兑现。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是责任主体,市直有关部门承担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等责任,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征收办按照考核办法开展检查考核。建立单位、个人缴纳风险保证金制度。其中,铜官区政府按100万元,其他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按50万元的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按10000元、8000元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市直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按照5000元、4000元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考核兑现,考核兑现资金由市财政局筹措;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可参照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将一定比例的单位考核兑现奖金用于奖励辖区内棚改工作人员。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没收风险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在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管理、分配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铜陵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表
2.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点(房源)建设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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