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09-06-24 00:46:03
新华社昨日(19日)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文件中提出,在土地利用 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文件指出,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文件还提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秦皇岛改革试点:农民可用集体土地参与...
王岩:新型城镇化出路允许农村集体土地...
宁夏土地开发整理全国招标大型企业参与...
承包土地被依法占用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
中央深改委: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北京、成都、郑州等试点城市加快推进农...
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允许有城镇建设用地吗...
2024广东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新规定...
安徽版限地令限制土地出让规模或引更多...
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社会资...
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印发社会资本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政策:允许农村...
汉台区望江路中段道路建设项目(莲湖路...
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关于海沧钟山外...
巴中市恩阳区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拆迁...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