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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18—202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整合方案》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2018-01-12 10:48:06

灌政办发〔2017〕174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2018—2020年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整合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灌南县2018—202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整合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灌南县2018—202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项目资金整合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财政厅农业处《关于做好第十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水农函〔2017〕1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推进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工作,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切实提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各级财政资金为引导,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进一步拓宽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渠道,统筹安排,集中使用。逐步建立资金使用科学、资金投入机制完善、资金监管严密高效的资金管理体制,确保项目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合理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建设、整体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中财力的原则。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发挥项目资金的积聚优势,优化投资结构,集中财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

(二)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围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突出合理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建设、集中投入,连续投入。

(三)坚持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在坚持上级扶持政策不变、有关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的原则下,通过创新投资方式,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整合的依据、范围、方式及目标

(一)资金整合的依据。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江苏省灌南县农田水利规划》进行资金整合。

(二)资金整合的范围。所有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主要包括: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理资金、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资金、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的资金、扶贫开发资金。

(三)资金整合的方式。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归并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强化规划的约束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整合计划。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规划整合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统筹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能力。资金整合要注重实效,将中央、省级财政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和整合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尽量安排在相邻或相近的区域,实行整镇整村推进,做到集中连片、项目对应、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建设资金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的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通过抓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前期工作,做好项目规划,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的支持,以项目争取资金,带动投入。发挥地方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投入的引导作用,通过各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充分调动农民投工投劳的积极性,以鼓励农民更多地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良性循环,确保工程效益的长久发挥。

(四)资金整合的目标。经过三年的建设,基本完成项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四、资金整合规模

2018—2020年灌南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总投资6666.86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6000万元,县财政配套666.86万元。按年度投资划分为:2018年2222.32万元、2019年2222.29万元、2020年2222.26万元。

2018—2020年灌南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整合总投资16993.57万元。其中,2018年整合资金7920.04万元,2019年整合资金5487.83 万元,2020年整合资金3585.70万元。

工程建设所需要资金主要由以下几个渠道统筹建设。

(一)中央投入。按中央财政关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中央财政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平均每县每年补助800万元。

(二)省级投入。根据《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立项指南》,省级财政补助按每年1200万元计算。

(三)县级投入。县级财政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配套一定的资金。

(四)部门整合资金。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的建设,千方百计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通过正确引导和积极推行“一事一议”制度,动员受益村组农民按照政策规定筹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或劳动力,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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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整合部门及分工

水利局:牵头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并负责本县内县乡河道治理、灌区改造、农民用水协会项目资金的落实,并联合县财政、发改等部门确保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区。

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内部协调机制,确保整合资金到位并负责财务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农部门县整合项目的编报工作,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

国土局:负责县内土地整理项目的落实。

农委:围绕产业发展对项目县农业产业化项目实行重点倾斜,并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劳动素质,力争每年都有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

各乡镇:负责组织协调,配合项目实施,组织群众投工投劳。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财政局、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农工部、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国土局、农委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资金支持、技术指导和督促落实等工作。严格落实《灌南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业务的负责人组成,定期研究规划方案,调度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研究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二)加强资金筹集和整合利用。各有关部门对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要落实到位,采取领导督办、问责制等多种形式落实责任制。财政部门做好资金调度管理,确保投入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搞好专项资金审计,严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严格考核和督办。整合方案制定后,县政府将采取考核和定期督办等方式确保整合方案的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对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要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对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要落实到位。在整合方案执行到位的基础上,对能超额完成整合方案建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单项奖励。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县水利部门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现“水利站+农民用水协会+村集体”的管护模式,灌溉(灌排)泵站采取承包或村集体经营的方式运行管理,其余水闸、桥梁、涵洞、渡槽、渠系、大中沟等小型水利工程,融入农村公共服务“五位一体”进行管护。

附件:灌南县2018—202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整合资金

情况汇总表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如有灌南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灌南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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