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沐川县政府2017-12-14 16:06:23
为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发了关于提前实施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实施范围为县域内农村居民长期居住在农村的非贫困户,其唯一住房破旧不堪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拆除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提前实施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沐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破旧住房维修改造的紧急通知》(沐脱办贫办〔2017〕56号),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实现2017年全县率先脱贫,拟提前实施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结合沐川县实际,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县域内农村居民长期居住在农村的非贫困户,其唯一住房破旧不堪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拆除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
二、资金筹集、资金管理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补助为辅,该项目是提前实施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计划。
(二)资金管理
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定额落实到位,做到专帐专户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补助标准
属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2万元,属C级危房加固维修的每户补助0.3—1.2万元。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摸底。各乡镇接通知后组织力量进行入户调查摸底,一是要符合条件的危房做到应改尽改,缺啥补啥,对症施治;二是新建住房要在满足时间和质量的前提下进行。于8月7日前将花名册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住建局(作为参考数据,不是审批依据)。
(二)审批程序
1.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全户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
2.现场查勘。村委会接到申请后,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查管理组(由乡政府、村委会和乡镇聘请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依据申请入户查勘,填写《农村危房鉴定证明(报告)》并对现状拍照,是C级危房还需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方案》。
3.评议。村委会依据申请、《农村危房鉴定证明(报告)》和《农村危房加固方案》。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村委会在申报材料上签署同意上报意见,并统一上报乡镇政府审批,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村委会应及时予以协调,并由村委会在申报材料上书面签署不同意审批的意见且说明原因。
4.审批。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统一上报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乡镇要安排专门人员实地进行核查,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核实(C、D级)和选址(符合三避让)的认定等。经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应及时进行协调并在申报材料上签署不同意审批的意见并说明原因。申报材料作为户档资料收集。(8月25日前)
5.实施。项目批准后,所有项目在10月25日前竣工。新建户按省、市、县发布的《农村建房图集》、《沐川县农民建房图集》或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加固防护按《农村危房加固方案》施工,施工方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体工匠。
6.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首先由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查管理组组织全面验收,填写《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乡镇分户验收表》。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向县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办公室(设住建局简称农联会)申请验收。县联席会组织成员单位成立检查组以村为单位按20%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填写分户抽查检查表,形成抽查检查报告,并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报。各乡镇整改完善后,形成《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乡镇验收报告》。乡镇政府将验收合格户和整改合格户的花名册和分户竣工档案信息整理成册并分别录入全国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户数为每年录入总户的50%)将资料报县住建局备案。各乡镇须严格验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完善,并对验收和整改情况负责。改造验收工作原则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7.挂牌。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并备案后,乡人民政府与改造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下方标注“2018或2019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11月10日前)
8.竣工档案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区域内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填写和收集,确保档案的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各乡镇要建立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专卷,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资料随工作进度“走”,以备随时查阅。备案后的档案一式三份,乡、村和住建各一份。(11月10日前,竣工档案内容见附件1)。
四、建设管理
(一)总体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须委托有资质个体工匠或有资质施工企业施工。新建户施工依据是按省、市、县发布的《农村建房图集》、《沐川县农民建房图集》,改建户(加固户)是按照《农村危房加固方案》)施工。在审批、建设和验收环节,各乡镇须按照《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2017—90)要求,自行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成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查管理组,常态化的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监管。
(二)建设标准
1.危房新建。经村、乡鉴定为D级危房的必须拆除重建,建设上不贪大求洋,互兴攀比之风。原则上主体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多人户不超过13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厨房、卫生厕所、院坝、排水沟等且将剩余附属用房整治规范或拆除。
2.危房维修加固。经村、乡镇鉴定为C级危房的,实施加固维修,根据房屋的难易程度,通过实施圈梁箍、钢板箍,对墙体裂缝进行拉结,通过换檩子、桷子、吊檐、换瓦维修屋盖;通过对木结构换柱、周边砌墙(配拉筋),室内抹灰、刮仿瓷,室内吊顶,室内地面硬化,散水硬化、地坝硬化,以解决房屋安全问题为要。
(三)组织保障
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统筹协调,加强督查。乡镇人民政府要马上成立“乡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巡查监督管理组”,制定《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规范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乡镇可以有偿聘请施工员或个体工匠加入到“乡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巡查监督管理组”队伍中,解决技术问题。农联会各成员单位要尽快落实承担该项工作的领导和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2 .严格标准,搞好政策街接。各乡镇政府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改造对象。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工程实施中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应予以减免。
3 .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落实专门的农房监督员,严格按照《 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 号)和《 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 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试行)》(川建村镇发〔2013〕124 号)的要求,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监管并填写相关部位验收意见。发现质量问题,马上整改并形成工作记录、整改记录,确保工作有痕迹。
4.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级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补助资金专项帐户”,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在完成验收和抽查验收后,乡镇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编报资金兑付花名册报县住建审核后,按程序由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拔到农户社保卡或一折通开户金融网点,存入农户个人帐户。
5.完善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完善调查核实制度。村、乡镇在评议、审批时,都必须上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的意见。县住建局在备案时,须严格审核乡镇上报资料的规范性。二要完善集体评议评审制度。村级评议时应召开村民大会评议,乡镇审批时应由先由乡镇农房质量安全巡查监管组评审通过。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乡镇审批情况和县级备案结果都必须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村、乡镇、县三级要利用广播、政策公示栏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6.强化纪律、严格目标督查。县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和纪律监察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 “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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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8.*****乡(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验收报告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1
新建农房分户档案清单目录
1.村评议和公示材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3.宅基地审批表
4.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表
5.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乡镇分户验收表
6.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乡镇竣工验收报告
7.农房建设施工协议
8.个体工匠证复印件
9.基础工程验收记录表
10.主体工程验收记录表
11.钢材、水泥、红砖等建材合格证
12.改造前、改造后照片
13.宅基地审批表
14.施工图纸
1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6.危房鉴定证明(报告)
附件2
维修加固分户档案清单目录
1.村评议、公示材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2.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3.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表
4.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乡镇分户验收表
5.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乡镇竣工验收报告
6.农房建设施工协议
7.个体工匠证复印件
8.《农村危房加固方案》
9.改造前、改造后照片
10.维修加固实施项目记录及造价表
1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全户户口本复印件
12.危房鉴定证明(报告)
13.农村C级危房加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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