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延川县人民政府2017-12-14 09:51:49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城区燃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大禹街道办、社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县城大气污染治理成果,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市对环保考核的要求和《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城区燃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区燃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2017年,省市下达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是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260天。根据国家环境监测网络数据统计,1-9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0天,距离目标任务还差70天。进入采暖季后,季节性燃煤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量将进一步加剧,环境空气质量会明显下降,完成目标任务形势十分严峻。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强采暖季燃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细化防治措施,严控污染源头,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全过程监管,切实控制燃煤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细化防治措施,严控污染源头
(一)划定城区燃煤管控区域。延川县2017-2018年采暖季城区燃煤污染防治管控区域为:东至都家河村,南至高家湾村,西至文安驿川延延高速延川出口、永坪川杨家圪塔加油站,北至郭家塔村。本范围内所有煤炭销售点必须按规定经营指定煤种,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餐饮门店及其它商业门店一律按规定使用指定煤种。
(二)指定城区范围燃煤煤种。按照市委市政府选煤标准(含硫量小于0.5%),城区燃煤管控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脱硝脱硫除尘设施完好的链条式锅炉燃用沫煤指定矿为:神木市红柳沟煤矿、张家峁煤矿,鄂尔多斯市西河湾煤矿、巴音孟克纳汇煤矿、府谷县锦盛煤矿。民用块煤指定矿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和羊肠湾煤矿。民用型煤指定使用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型煤。
(三)统一规范城区燃煤销售渠道。城区环保煤经营销售严格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凡在县城及周边销售指定煤种的企业或个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本人所在镇村介绍信等相关证件到延川县环保局办理临时售煤许可证(缴纳相应的押金),取得临时售煤许可证后再到延川县城区综合执法大队申请办理售煤地点选址意见,确定具体售煤地点,方可按规定销售指定煤种。原有售煤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现存的非指定煤种,否则一律无偿没收。同时,所有办理临时售煤许可证的经营户必须配合环保等相关部门做好煤质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保证经营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夯实监管责任,加大查处力度
县环保局负责统筹安排管控区域采暖期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并负责审核办理临时售煤许可证。县城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为城区范围内已办理临时售煤许可证的售煤摊点指定存储和经营场所,并监督其规范经营。县环保监察大队从现在起要摸清城区燃煤锅炉使用和原有售煤点非指定煤种存储情况,做好燃煤污染检查巡查准备。大禹街道办和社管中心各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任队长,抽调10名干部组成燃煤污染督查工作队,由县环保局统一办理督查证,重点针对辖区内单位、企业、个体门店和居民住户使用非指定煤种或燃杂燃非等污染空气质量行为进行检查巡查。县食药局负责做好城区范围内所有餐饮企业(门店)的燃煤污染检查、监管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做好城区范围内非餐饮个体经营门店的燃煤污染检查、监管工作。县城管办要利用煤炭监测设备,配合环保监察大队和城区综合执法大队做好送检煤炭样本的监测分析工作,同时严把北新街供暖站收储燃煤质量关。县煤炭办负责为环保监察大队和城区综合执法大队各抽调两名业务干部,配合做好燃煤污染检查巡查工作,直至采暖季结束。
为了确保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督查工作队和相关监管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检查巡查纪律,加大处罚力度。凡没有办理临时售煤许可证或未在指定销售点经营的售煤摊点,一经发现,没收所有存煤,并处以相应罚款;凡在指定场所销售非指定煤种的,一经发现,直接将经营保证金转为罚款,违规情节严重的,还将追加处罚;凡在燃煤管控区域内使用非指定煤种或燃杂燃非的单位、企业、个体门店和居民住户,一经发现,没收全部非指定煤种存煤,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工作过程中拒不配合检查、辱骂或殴打工作人员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防治氛围
县电视台从即日起,将《关于延川县2017-2018年度城区燃煤污染防治有关事宜的通告》在延川新闻中连续插播一个月,并对燃煤污染检查巡查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县委通讯组负责在延川快讯、延川印象等微信公众平台连续发布《通告》内容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动态。大禹街道办和社管中心负责做好居民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将《通告》宣传到辖区内各小区和村组,争取发放到户。县食药局负责将《通告》发放到城区内所有餐饮企业(个体),并做好燃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县工商局负责将《通告》发放到城区内所有非餐饮个体经营户,同时做好燃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县教育局负责将《通告》内容传达到各学校,通过老师来做好学生和家长的燃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所有负责燃煤污染检查巡查的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做好《通告》内容以及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力争做到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家喻户晓,全民积极主动参与。
五、工作要求
各燃煤污染督查工作队和相关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夯实责任,扎实有效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工作,并对重点、难点问题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售煤摊点要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规范经营,优质服务,坚决杜绝短斤少两、哄抬价格等现象发生。各用煤单位、企业、个体门店和居民住户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购买政府指定煤种,同时杜绝燃杂燃非。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燃煤污染进行抽查检查,并对各督查工作队和监管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若发现巡查不力、执法不严、“吃拿卡要”等行为,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永坪镇、文安驿镇的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可参照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延川县2017-2018年度城区燃煤污染防治有关事宜的通告》和本通知执行。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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