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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贯彻落实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政策的实施意见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2017-12-13 17:27:09

芜湖市贯彻落实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政策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扶贫办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合银发〔2016〕90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加强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合银发〔2016〕126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学习贯彻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结合芜湖市无为县、南陵县71个贫困村、7万多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做到扶贫项目优先支持、扶贫资金优先安排、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争取实现南陵县2017年基本脱贫、无为县2018年基本脱贫,探索出一条金融精准扶贫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相得益彰的金融扶贫之路。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

(二)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规划,找准金融支持的切入点。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南陵县支行要加强与县发改、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做好优质项目、产业和企业的推介工作,为精准支持脱贫攻坚奠定基础。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全市扶贫政策措施,积极建立和储备扶贫项目,落实储备项目授信,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实效。

(三)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各金融机构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订单、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重点满足管理规范、操作合规、带动贫困人口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创业孵化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需求,加大特色产业信贷投入。

(四)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就业就学金融服务需求,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扶贫担保贷款与创业担保贷款相结合,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支持。积极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农户联保等多种增信措施,缓解贫困人口信贷融资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问题。针对贫困户种养殖业的资金需求特点,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有针对性改进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扎实开展助学贷款业务,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

(五)精准对接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金融需求,夯实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各金融机构在信贷资源配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等方面,对贫困地区给与倾斜。充分发挥新型“政银担”、“税融通”、“过桥贷”等金融政策在金融精准扶贫领域的作用,有效撬动信贷资金持续投入。

三、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

(六)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使用率,稳妥推进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通过推广手机银行、金融IC卡等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惠农金融服务覆盖率,力争到2016年底,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全面完成,实现村级全覆盖。进一步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切实满足农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账、余额查询等基本服务需求。

(七)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农村信用环境评估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提高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以南陵县为试点,健全完善农户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

(八)重视金融知识普及,强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化金融服务的环境。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

四、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

(九)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完善商业性金融综合服务。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和优化县域基层网点设置,保持贫困地区现有网点基本稳定并力争有所增加。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批发贷款等方式向贫困地区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县级事业部经营能力。鼓励邮储银行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功能网点建设,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要积极发挥南陵县邮储银行“三农金融创新试验区”作用,将试验区建设和金融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各金融机构要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资金调度、授信审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有效支持。鼓励实行直管直贷、单列信贷计划等多种方式,针对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改进贷款营销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十)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市场定位,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要依托网点多、覆盖广的优势,继续发挥好农村金融服务主力的作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2016年6月底之前实现评级授信建档率100%,并增加对贫困户信贷投放。

五、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十一)积极争取政策,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定向调控,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的支持力度,引导贫困地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

(十二)加强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源倾斜配置。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继续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补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健全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等管理机制,增强政策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南陵县支行要与财政等部门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金融扶贫贷款风险准备金和贴息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以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的各类扶贫经济组织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抵押、无担保或弱抵押、弱担保贷款提供风险保障。

(十三)逐村建立金融扶贫主办行制度,实施“保姆式”金融扶贫跟踪服务,确保金融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南陵县支行要结合实际,逐村确立主办行。主办行要积极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对接,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需求情况的摸底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金融需求等内容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并建立健全扶贫贷款发放台账。要针对贫困户金融需求制定具体措施和方案,确保符合条件的合理金融需求得到满足。充分发挥主办行的网点分布等支农优势,重点支持带动贫困人口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十四)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优化银行机构考核指标。要推行和落实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贫困地区不良贷款容忍度。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账核销效率。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贫困地区符合政策规定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

六、持续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市人行、银监、发改委、财政、扶贫办、金融机构等参与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建立扶贫对接工作组,加强政策互动,实现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十六)完善精准统计,强化监测机制。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南陵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十七)建立评估机制,强化政策导向。探索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评估制度,定期对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结果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框架和综合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等的重要依据,增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

(十八)加强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服务政策专栏,增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政策的了解,增强其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地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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