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2017-11-30 10:35:25
铜陵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根据《安徽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皖政〔2017〕43号)、《铜陵市关于贯彻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铜发〔2016〕36号)和《铜陵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到2021年,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产业链条更加完整,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效益显著提升。具体目标是:
(一)龙头企业实力显著增强。到2021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220家,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2家,50亿元以上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切实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甲级队”。
(二)农产品加工水平持续攀升。到2021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15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9: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
(三)带动农户增收大幅提升。到2021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000元,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达到9%以上,达到17722元。
(四)产业集聚发展明显提高。立足优势资源,推动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力争到2021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集群产值10亿元以上的达到7个,其中产值5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1个。
二、产业发展重点与区域布局
(一)粮油产业
发展重点:加快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力争将枞阳县打造成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大力提升粮油优质原料及枞阳糯稻、荞麦等加工专用品种规模效益,有序推动“主食厨房”和“放心粮油”建设,积极推动粮油加工转化,切实建设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和以优质粮油综合精深利用为主的粮油加工产业群。到2021年,全市实现全社会粮油产业总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区域布局:粮食生产及加工产业主要布局在枞阳县陈瑶湖、白荡湖周边乡镇及普济圩等区域。优质油菜生产及加工产业主要布局在枞阳县山镇、汤沟镇、老洲镇等沿江乡镇。
(二)果蔬产业
发展重点:实施果蔬产业提升行动,在稳定常规蔬菜生产的基础上,并扩大反季节果蔬供应量。大力发展设施蔬菜、设施水果,着力增加蓝莓、冬枣等优质水果种植面积,到2021年,全市果蔬产业总产值达20亿元以上。
区域布局:在枞阳县后山区大力发展优质丰产经果林,在枞阳县沿江乡镇、郊区大通镇、和悦洲以及义安区老洲乡、西联乡、胥坝乡建设标准化蔬菜基地5万亩。
(三)林特产业
发展重点:实施森林增长和生态提升工程,坚持基地建设和精深加工并举,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从事林果、林花、林菌、林药等林下种植,林禽、林畜等林下养殖,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积极开发林特产品深加工技术和产品。到2021年,全市实现林特产业总产值超过40亿元。
区域布局:在枞阳县麒麟镇等区域发展油茶基地1万亩、花卉苗木基地1.5万亩。在义安区、枞阳县新增笋竹两用林、美国薄壳核桃等经济林6.9万亩。加快森林、湿地旅游开发,规划和实施铜官山森林公园建设,开发东湖、天目湖、陈瑶湖、枫沙湖等湿地资源。
(四)畜禽产业
发展重点:积极开展畜牧绿色低碳循环模式攻关,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适度规模养殖,全面提升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水平。加大枞阳黑猪、媒鸭等特色土著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推进良种繁育场建设。大力发展肉制品精深加工和畜禽副产物综合利用,建设资源集聚的畜禽加工产业集群。到2021年,实现全市畜禽总产值突破30亿元。
区域布局:枞阳县义津、雨坛乡、麒麟镇、白湖乡和义安区顺安镇、钟鸣镇以及郊区大通镇等乡镇重点发展生猪、蛋鸡、肉鸡养殖,在义安区西联乡,郊区大通镇、灰河乡,普济圩农场,枞阳县官埠桥镇、陈瑶湖镇、会宫镇等乡镇重点发展水禽。
(五)水产产业
发展重点:加快现代渔业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广水产良种繁育、工厂化养鱼、低碳高效循环水利用等新技术。积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大力推进稻田综合种养、池塘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名特优水产养殖,做大做强枞阳大闸蟹、河豚、长江刀鲚等特色产业。推进水产产业由养殖向加工、流通环节延伸,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全面提升水产产业发展水平,到2021年,实现全市水产总产值突破60亿元。
区域布局:渔业产业重点布局在沿江乡镇以及枞阳县白荡湖、菜子湖、枫沙湖、陈瑶湖以及铜官区东、西湖等区域。
(六)茶叶产业
发展重点:以白茶、绿茶发展为核心,大力推进茶叶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努力提高白茶销售组织化程度,到2021年,实现全市茶叶总产值突破10亿元。
区域布局:枞阳县重点发展白茶精深加工和品牌培育,义安区和郊区重点发展白茶、绿茶茶叶生产和销售。
(七)凤丹产业
发展重点:大力发展凤丹观赏,切实做到以“凤丹文化”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推进中国油用牡丹良种基地建设,加大对凤丹精深加工的引导和扶持,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的凤丹特色药用、保健食品和日化品,推进产业链不断延伸。到2021年,全市凤丹种植基地达3万亩,总产值突破16亿元。
区域布局:在义安区顺安、钟鸣等乡镇建设油用牡丹基地3万亩。
(八)白姜产业
发展重点:加快白姜深加工利用基地建设,以高端、健康、保健为主题,加大白姜深度开发力度。大力发展以白姜文化为基础的观光体验、休闲度假等旅游功能,着力打造中华白姜文化产业园,逐步推动白姜相关产业和品牌集群发展。到2021年,全市白姜种植面积达1.5万亩,总产值突破10亿元。
区域布局:重点布局在在义安区天门镇、顺安镇、钟鸣镇,郊区灰河乡等区域。
(九)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发展重点:大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制定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一批休闲农业、省级休闲渔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加快开发观光、度假、休闲、农业科普、健康养生、“森林人家”等特色旅游产品。到2021年,实现休闲农业年接待人数达到500万,综合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
区域布局:铜官区、义安区、郊区重点发展都市观光农业、特色休闲农业、现代农业科普等,枞阳县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渔业、农业观光采摘、森林旅游等。
三、主要任务
着力实施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龙头企业壮大、农业新业态培育、农业品牌创建五大工程。
(一)农产品加工业转型提升工程
1.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突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进主要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建设,就近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实现节本增效和产后减损。切实落实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贴项目,在农产品优势产区集中连片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新增果蔬储藏能力2.5万吨,烘干能力0.8万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
2.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粮油、果蔬、畜禽、水产产品加工转化率分别达到80%、30%、20%、40%。积极适应市场消费需求,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应用,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产品附加值。积极开发生产功能性、营养型米制食品和荞麦制品,加大生鲜果蔬加工能力,围绕水生蔬菜开展饮料、休闲食品精深加工。积极培育枞阳媒鸭、黑猪本土畜禽养殖,加强畜禽冰鲜肉制品和传统熟食制品等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凤丹、白姜精深加工水平,大力开发牡丹籽油、牡丹精制饮片、控释型防霉防蛀剂、东方参等产品,积极推动姜茶、生姜洗发水等新品种研发。(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粮食局)
3.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以铜陵国家农业现代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加强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物流信息、品牌推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加快培育壮大陈瑶湖稻米加工产业集群,新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集群,切实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围绕普济圩农场等区域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切实将其打造成现代农业示范区、循环农业区、物流加工区、绿色生态农业区、文化旅游养老度假区。按照“资金整合、项目集中、要素集聚、效益优先”的要求,推动城山农业示范园等2个省级园区转型升级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园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孵化形成一批“集成度高、系统性强、可复制应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普济圩农场)
(二)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4.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选择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后劲足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力量,着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甲级队”。到2021年,实现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50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35个。落实龙头企业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改扩建、产品
研发和品牌推介,促进优势农产品开拓市场和对外贸易,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大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培育力度,到2021年,发展家庭农场1500家,专业合作社1300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到2021年,完成培训6000人,持证农业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5%。(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粮食局)
5.加大农业招商引资。积极构建农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新平台,以引进农产品深加工、品牌营销等项目和高层次科研、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力争在五年内实现农业招商引资投资总额达45亿元,引进一批市外“农字号”产业化龙头企业,吸引一批掌握前瞻科学知识、经营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的快速干线,组织专班、强力推进,确保农业引进项目尽早开工、尽早投产。(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农委)
6.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到2021年,培育以企业为龙头,多个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成员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0个,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35个。充分发挥产业化联合体的产业集聚和示范带动作用,支持联合体内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户通过贸易订单、合同契约、溢价收购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龙头企业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农民合作联社、资金互助组织等社会中介组织连接农户与企业、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紧密型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
7.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研发中心建设。积极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通过引导农业企业与中科大、合工大等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方式,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发展。充分发挥铜陵市创业学院作用,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和新创空间建设,积极引导科技、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成长性和投资价值高的现代农业企业集聚。强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支持引导各类中高级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工商管理等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局、市教育局)
(三)农业新业态培育工程
8.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大力培育本土化农业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加快建设市级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系统,到2021年,实现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达到80%,省级以上电商销售普及率全覆盖。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产业化联合体与快递电商建立生产、销售、配送一体化产业链,参与互联网+、智慧农业、股权交易市场等领域合作开发。积极推动电商集聚区建设,推动建设一批集办公、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信息办、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9.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按照“产村融合、农旅融合”的思路,大力实施休闲农业、休闲渔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创建一批休闲农业、省级休闲渔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依托铜陵秀美风光、乡土文化,积极培育一批休闲农庄、乡村旅店、特色民宿、森林人家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发展一批观光农业、农事体验、科普教育、自驾车营地、健康医疗、养生保健等旅游休闲基地,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和线路。全面改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到2021年,全市休闲农业年接待人数达到500万人次,综合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文旅委、市商务局)
10.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企业,健全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内容,推进联耕联种、机耕机播机收等生产领域全程社会化服务。推进订单销售、农超对接、连锁经营、快递物流配送等新型商贸流通方式,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切实增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推进农业生产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服务、科技服务、流通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体系。力争到2021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社会化服务全覆盖;服务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0%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大田粮食作物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占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四)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
11.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原料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绿色增效和养殖业绿色循环模式攻关,力争到2021年建成优质专用粮食基地80万亩、优质果蔬基地5.5万亩,渔业健康养殖基地20万亩,全市种植业、养殖业标准化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85%。根据全省农业现代化规划和主体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要求,以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差异定位和错位发展,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划分和产业布局工作,着力在江北区域(枞阳县、普济圩)重点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和综合种养;在江南区域(义安区、郊区)发展以观光休闲、高新科技为标志的都市型农业,并在沿长江两侧发展以设施渔业、设施蔬菜为主的高效种养模式,着力打造沿江高效设施农业产业带。(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粮食局)
12.着力推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扎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行农药集中配送试点,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提高农产品产地质量环境。紧抓农业废弃物循环化利用,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种养结合、农林结合、农渔结合、农牧结合,因地制宜推广“稻渔共生”、“稻鸭(媒鸭)共生”等立体生态种养基地建设,到2021年,建设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8万亩。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全力提升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水平。深入推进“三园两场”创建,着力打造一批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小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质监局)
13.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好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特色农业开发等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大力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治重点建设项目。深入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加强机耕道路建设,切实完善农业设施综合配套。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攻坚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发改委)
(五)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
14.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咨询、社会参与”的思路,鼓励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积极争创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华老字号和中国驰名商标。到2021年,全市“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达到230个,产品认证覆盖率超过70%。以发展名、特、优、新高端品牌农业为方向,着力培育塑造一批名牌农产品,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农产品品牌重点培育和扶持。到2021年,全市争取培育区域公共品牌3个,著名商标20个,农产品优质率稳定在98%以上。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和退市销毁等制度,确保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
15.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品牌农产品科技含量,支持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注册商标、申报驰名、著名商标和名品牌产品等,并积极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依托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市场和经营管理优势,制定和实施品牌发展规划,扩大品牌农产品基地建设规模,开展品牌推广营销活动。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实行统一生产技术、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标识贴牌和统一广告宣传,规范品牌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秩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对本地知名农业品牌进行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推动工作落实。调整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推进农业产业化政策措施落实。各县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责任,负责制定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发展的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发展,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整合资源,凝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发展的工作合力。发改、财政、国土、科技、经信、环保、商务、税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职能分工,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服务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政策措施落实。
(二)完善扶持政策。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3000万,重点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品牌打造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农产品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和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享受农业用电政策。支持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研发中心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集群、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建立农业发展用地保障机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要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化集群、养殖加工企业用地;把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用地纳入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范围。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开展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等建设。建立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三)落实资金保障。调整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选择成长性好、辐射带动能力强、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给予扶持。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在省级下达的大专项中,安排资金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生产线贷款、新(扩)建畜禽养殖基地和种植原料基地、购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给予贷款贴息或补贴补助;对考核合格的农业产业化集群、与农业产业化集群配套的农产品销售平台给予资金奖励或资金补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农业信贷担保资金对我市经营主体的融资服务,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担保门槛,创新“劝耕贷”等针对“三农”的信贷产品,降低担保费率,有效缓解农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和返乡农民创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兴办领办农业产业化经济组织,努力构建企业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四)加强公共服务。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在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涉及重大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技术改造、上市融资等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农产品加工业前置审批要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基础统计和调查分析制度,开展全市规模龙头企业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经济运行调查体系,加强行业发展跟踪分析。完善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和信息发布平台,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及时发布,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服务。
(五)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实施“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落实议定事项。加大对县、区政府考核力度,将农业产业化目标任务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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