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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合肥市房屋"养老金"新标准:按面积计费,每平方米交多少钱?

来源:土流网整理2017-11-27 11:09:56

2017年合肥市房屋“养老金”新标准了!11月21日,在合肥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上,新修订的《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审议。《暂行规定》对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条款进了修订和完善,将交存标准修改为由业主按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交存。

网传实施方案

1、普通住宅:

整幢建筑物规划为地上多层(七层以下)的物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80元 交存。整幢建筑物规划为地上高层(七层以上含七层)的物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10元 交存。

2、车位、储藏室: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单独确权的车库(位)、储藏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交存。整幢建筑物规划为地上配电梯的多层(七层以下)物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交存。

3、集资建房: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资建房的房屋买受人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交存维修资金。

4、公有住房:

公有住房的买受人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交存维修资金,售房单位按照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一次性提取并交存维修资金。

5、拆迁安置房

多层(七层以下)拆迁安置房的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交存维修资金,高层(七层以上含七层)拆迁安置房的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交存维修资金。

注:上述为网传实施方案,具体政策细节以官方公布为准

什么是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说到这,有些人可能还是不太明白什么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小编这就给大家普及一下。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下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用于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对于目前合肥维修基金的征收标准,很多购房人十分不满意,甚至同一个小区,同样的户型,购房者缴纳的维修基金相差上万元。

举个例子。合肥市民王先生有一套100㎡的高层房子,总价171万,按照现在维修基金的征收标准,即2%来缴纳的话,拿房时仅这一项就得交3.42万。而亲戚2015年买的同样户型,总价89万左右,维修基金只要缴1.78万,比王先生要少1.64万。

交的钱什么时候用?

维修资金如何使用?这是广大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按照此次《暂行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工程”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两部分。而日常绿化养护、水电管线维修等,都不在维修资金的使用范畴。

具体来说,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工程包括:

1、主体承重机构部位损坏,需要拆换、加固;

2、户外墙面因损坏需要重新进行防水或者保温层施工;

3、整幢楼外檐面层脱落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需要修缮;

4、整幢楼或者单元共用部位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等因破损需要整体修缮;

5、经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其他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包括:

1、物业管理区域内路面破损30%以上,需要整体修复;

2、整幢楼或者单元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老化、损坏,需要更新、改造;

3、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需要整体更新、改造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

4、电梯需要整体更新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的20%;

5、二次供水及消防水泵等因损坏,需要更新、改造;

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围墙、大门等因损坏,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等。

从何时开始执行新标准

据悉,从《规定》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业主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2016年购买的房屋,假如明年1月才交房,那么维修资金该按什么标准交存?政策执行的时间,同样备受广大业主关注。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后的《暂行规定》,将从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

合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定维修资金新的交存标准执行时间,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其中,在维修资金修订座谈会和听证会上,社会公众代表曾提出建议,新政执行时间以政策发布之日为准,由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环节交存维修资金;2016年2月,合肥市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亦是新政发布之日。此外,合肥市历次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执行时间,均是以新政发布之日为准,便于新政操作和新旧政策衔接。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不代表修订的《暂行规定》出台,而是要以主管部门发布时间为准。根据合肥市住宅建筑安装成本的市场变化,主管部门还会适时调整并公布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

余额不足30%时业主需续交

维修资金是交到主管部门,还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首次交存以后,是否意味着再也不要交存?对于这些问题,《暂行规定》都有明确规定。

按照新政,维修资金由业主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环节交存。也就是说,今后将不再有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的情况。而是由权属登记机构代收,存入市、县维修资金专户,并按户开具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首次交存维修资金,也不代表一劳永逸,当一幢房屋维修资金余额低于首次交存维修资金30%时,该幢房屋业主或者该幢房屋所在区域业主委员会应当提出续交计划。按照要求,续交标准和方案经专有部分占本幢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按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续交。假如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续交工作则由相关业主、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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