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绥中县人民政府2017-11-22 09:34:19
绥政办发〔2017〕117号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中县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果树农场:
《绥中县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绥中县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秸秆禁烧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严格禁止秸秆露天随意焚烧现象,做好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禁烧工作;二是加强秸秆转化利用,确保全县秸秆收储率达85%以上,切实保障我县秸秆禁烧期间达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工作要求。
二、重点区域和时段
我县秸秆禁烧重点控制区:县城周边15公里,京沈高速公路、京沈铁路客运专线、沈山铁路两侧2公里地带,102国道、306省道、滨海公路两侧1公里地带,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边1公里区域。重点时段: 4月到6月、10月到12月。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县农发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政府督考办、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县新闻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禁烧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监督工作,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各部门按责任分工各负其责,由环保局牵头,负责禁烧办日常工作;农发局负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考办会同监察局负责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行政问责;公安局负责禁烧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局负责处置主要交通沿线的秸秆禁烧行为;新闻中心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并设立秸秆禁烧曝光台,宣传秸秆禁烧典型;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抓好各自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农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农场场长及所涉及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是直接负责人。各乡镇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落实到村组,召开村民大会,将此项工作延伸到村户。重点禁烧区域要做到有烧必查,有烟必灭,包括在城市建成区以外焚烧落叶、枯草等行为。对禁烧工作不力,发生大面积随意焚烧,造成严重事故的乡镇、村,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部门、各乡镇要采取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单、刷写标语和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群众,把焚烧秸秆的危害、转化利用的途径及禁烧的有关规定、要求宣传到村到户、到人。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成立5个巡查组,分片负责,各乡镇每个村要组建巡查队,由乡镇干部领队,实行24小时巡查,对户外焚烧现象要予以制止。巡查队既是巡查员又是灭火队,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由有关部门或政府视不同情形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城区内由环卫部门负责,城区以外的由各乡镇政府负责)。
(五)明确责任追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秸秆禁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辽政办发〔2016〕112号)相关规定,对环境保护部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到的或市、县督查组巡查发现存在火点的乡镇和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形式如下:一是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追究形式为:1.做出书面检查;2.通报批评。二是对秸秆焚烧防控工作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追究形式为:1.通报批评;2.诫勉谈话;3.建议实施组织调整或处理(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4.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对社区、村自治组织的责任追究,追究形式为:由各乡镇政府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四是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受到责任追究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及秸秆焚烧防控工作相关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新区综合办。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
2024宿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夹江县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大英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
州市江阳区2018年秸秆(含杂草、生...
灯塔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天津市汉沽街2017-2018年度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
2015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临汾)...
万源市关于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
汝南县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
青冈县政府关于印发青冈县2017年秸...
绥化市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实...
2017年长春市关于做好2017年秋...
2017年滕州南沙河镇关于做好201...
西安市2017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