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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宁县、庆城县、西峰区宅基地可以转让给外村吗?

来源:土流网整理2017-11-21 13:53:37

在农村,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以农民可以继承、转让,但现在转让土地限制的非常严格,有一户两宅的有转让意向可以相本集体无宅基地成员转让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那庆阳宁县、庆城县、西峰区宅基地可以转让给外村吗?

实际上在现实的农村,外村人转让他村房屋也不是个例。在其村购买多余的宅基地建设房屋(厂房),也都是被村集体批准了。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一、现在的农村以不是90年代中期,农村处在房屋建设高峰期,宅基地紧缺,村民之间往往因为宅基地而闹纠纷。村集体又无地可分的尴尬局面。

二、随着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发生,农民进城的意向,及人口不断增加,处在农村的旧舍老屋大部分都空了起来。现在农村的老屋对于一部分农民来说就是种地回去的临时住所,又叫(地窝棚)。所以把空出房屋转让出去。

那么购买宅基地的方式就是房带地,地随房走。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我们从宏观上看,国家立法宗旨就是保护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和维护农民兄弟的合法权益。在国家现行的成乡一体化发展政策下,今后会有一部分农村人进城发展,也会有城里人到农村创业,那么土地也会随着创业的大潮变化而变化。那时集体土地(宅基地)也会向承包田一样可以不选择转让对相。但是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到: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严格控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发生破产、兼并等情形时,所涉及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可依法转移。其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是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并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农村宅基地只能本村村民使用,对宅基地的流转是严格管制的,向本村之外其他成员转让宅基地,无论是哪一方都面临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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