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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易地扶贫: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014—2017年)

来源:庆阳市扶贫办2016-05-18 10:05:25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014—2017年)

宁县农业人口多,是一个农业大县,财政穷县,2002年被列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12年被列入国家贫困片区县,依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省委《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庆阳市基础设施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县实际,现制定《宁县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014-2017年)》。

一、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现状

自2004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省、市发改委批准的工程规模,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移民住宅建设在遵循移民意愿的同时,按照住宅建设要求,采用砖混结构,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单户住宅占地面积控制在0.4亩左右,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通过对旧庄基地及撂荒地复垦、公用地协调、土地使用权置换等多种方式解决移民住宅建设用地和耕地问题,保证移民人均耕地达到1亩以上。在解决好移民住宅和耕地问题的基础上,配套建设道路、供水、供电、村部及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彻底改善安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自2004年8月开工以来,项目实施进展顺利。2004-2007年工程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通过市发改委验收;2008-2010年试点工程也全部完成了建设任务,县上已自查验收;2011年工程已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正在进行自查验收;2012、2013年工程已分别完成建设任务的95%、50%,后续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之中。目前,已累计开发土地6962亩,建成人畜饮水及配套工程45处,铺筑砂石路389公里,扩建校舍3642.2平方米,新建村部卫生所14946平方米,建成移民住宅3528套21.2万平方米,配套完成各安置点住宅区路面排水工程。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解决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区域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根本出发点,遵循“群众自愿、政府协调、讲求实效”的方针,统筹规划,集中安置,注重实效,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易地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在妥善安置搬迁贫困移民的基础上,改善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发展支柱产业,实现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一布局、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妥善安置、讲求实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原则;

4、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

5、坚持政策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国家帮扶引导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4至2017年,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全县18个乡镇、93个行政村、154个自然组的5186户22791名贫困群众得到搬迁安置,彻底摆脱贫困,逐步走向富裕。(详见表2)

(二)搬迁对象及迁出、安置方式

1、搬迁对象

2014-2017年计划搬迁安置贫困群众5186户22791人,这些人绝大多数居住在沟边、梁峁、山洼等川塬交接地带和子午岭林缘区,由于居住分散,缺水无电,交通条件差,信息闭塞,土地贫瘠,生产方式单一,贫困面较大。

2、迁出方式

采取以自然村为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

3、安置方式

2014 -2017年易地搬迁规划选定的95个安置区主要是以本村就近安置为主,均位于塬面或村中心地带。安置区共有土地面积129251亩,其中耕地为53027亩,人均耕地达到2.0亩以上。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安置区域内多数群众盖起了新房,大量的窑洞和地坑庄基地全部废弃,按照批新撂旧的原则,对旧庄基进行复垦,可复垦土地18419亩,土地权属收归集体所有,搬迁农户继续耕种原来条件较好土地32967亩。搬迁后,迁入农户人均耕地达到2.0亩左右。同时选定的安置点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完善,经济发展较为迅速,安置区群众也愿意接受搬迁群众。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

1、住房建设

住宅建设按照“集中连片、合理布局、节约用地、讲求实用”的原则建设,每户宅基地占地0.4亩左右,基本保证迁入群众人均住房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2014-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搬迁贫困群众5186户,配套建设砖围墙、厕所、大门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518505平方米。

2、旧庄基复垦

通过对连片废弃的庄基地进行复垦,可复垦土地18419亩,移民继续耕种原来较好土地32967亩,移民的耕地达到人均2.0亩左右。

3、供水工程

近几年来,水利部门已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管网均已建成,工程设计的富裕水量,可以满足安置点移民用水的需求,只需延伸管网、配套建设部分检查井、阀门井。项目区共需铺设供水管道348.1千米,保证自来水入户5186户。

4、供电工程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10KV线路导线选用LGJ-35钢芯铝绞线,0.4KV线路导线选用LGJ-50钢芯铝绞线,30KVA变压器。95个安置点共架设10KV农电线路72.4km,架设0.4KV农电线路160.1km,安装30KVA变压器103台,户表工程5186户。

5、道路建设

新修四级水泥道路144.1公里,其中:对外连接干道36.1公里,住宅区区间道路108公里;新修乡村四级砂石道路469.1公里。

6、能源建设

通过项目整合途径,为搬迁农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517座。

7、公共服务设施

新建小广场14149平方米,文化室1400平方米,村部1768平方米,村卫生室1081.6平方米,互助幸福院1800平方米,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工程5处。

8、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对154个自然村搬迁后的30478亩撂荒地进行整理,栽植刺槐、沙棘、杏子等苗木,保持好迁出区内的水土和植被,达到治理环境、恢复生态的目的。

9、配套产业工程

按照经济区域发展、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点的发展思路,在适合发展瓜菜产业的川区新建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331亩;在适宜发展养殖业的安置点新建暖棚30697.5平方米,贮草棚9770平方米;在95个安置点调整种植粮食作物3146亩,种植经济作物4141亩,种植经济林果6076亩,种植中药材2777亩;对11377名搬迁群众进行农业科技培训,帮助引导他们寻找脱贫致富的途径。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按建设项目分:

(1)住房建设:新建移民住宅5186套,概算投资62349.2万元;配套修建砖围墙227679米,概算投资7285.7万元。

(2)生产生活设施:基本农田建设概算投资1126.1万元;安全饮水工程概算投资1484.6万元;农电线路概算投资1923.4万元;道路工程概算投资10301万元;农村能源概算投资453.1万元。

(3)公共服务设施:①小广场概算投资120.3万元;②文化室概算投资168万元;③村委会概算212.2万元;④卫生室概算投资129.8万元;⑤互助幸福院216万元;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25万元。

(4)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①迁出区环境恢复概算投资445.1万元;②安置区环境绿化美化概算投资50.6万元。

(5)配套产业:①日光温室概算投资157万元;②塑料大棚概算投资139.2万元;③暖棚概算投资671.4万元;④贮草棚概算投资185.6万元;⑤调整种植结构概算投资276.1万元;⑥劳动技能培训概算投资279.4万元。

(6)工程其他费用:①项目管理费1571.1万元;②勘察设计费882.5万元。

(7)预备费:工程建设预备费794.1万元。

按建设年度分

2014-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概算投资91346.4万元,其中:2014年度概算投资32353.4万元;2015年度概算投资19301万元;2016年度概算投资18928.9万元;2017年度概算投资20763.1万元。

2、资金筹措

2014-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概算总投资91346.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3674.6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4558.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743.3万元,惠农贷款资金2593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1166.2万元;整合资金22274万元(其中:发改部门300万元,扶贫部门212.2万元,财政部门500万元,交通部门8711.5万元,建设部门5445.3万元,电力部门1923.4万元,水利部门1134.6万元,国土部门1126.1万元,农牧部门1606.3万元,教育部门288.3万元,卫生部门129.8万元,民政部门216万元,环保部门125万元,林业部门555.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乡有关单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的支持力度,积极为易地扶贫搬迁创造良好的环境,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程组织实施到位。

2、严格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统一组织,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验收。同时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对因工作失职或指挥调度不当造成工期延长、出现质量事故,达不到预期效益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采取“整体迁出”和“集中安置”的方式。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坚持政策激励、自主搬迁。充分发挥国家易地搬迁资金激励引导作用,调动广大群众自愿搬迁的积极性,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

(二)政策保障

1、移民安置用地 搬迁安置点住宅建设用地和耕地合理划拨。调配土地采取农户承包形式,承包期不得低于30年,并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手续。

2、移民住房建设 移民建房由安置区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国家易地搬迁资金全部用于住宅建设,省级财政配套资金75%用于住宅建设,整合危房改造资金,每户补助10500元,对建房确有困难的搬迁农户每户争取财政政贴息贷款5万元,保证搬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

3、移民户口管理 搬迁农户由县易地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造册,由县公安部门统一办理迁移和注销手续,并及时移交迁入地,确保搬迁农户尽快落户。

(三)资金保障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多项工程建设,国家补助资金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加之省级配套也很有限,为了更好地把“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实施好,让搬迁群众真正享受到党的政策的温暖。县易地搬迁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扶贫资金统一协调,加大整合资金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从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扶贫、农牧等渠道筹措资金,捆绑使用资金,发动群众自筹资金,建设自己的家园,确保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全面实行项目公示制、领导责任追究制。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建档立卡,完善项目工程资料。做到技术和管理人员随时现场检查,随时指导监督。在电视广播等媒体开辟专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接受群众的监督。在项目实施区,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走村入户,讲政策、谈利弊,动员群众,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保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科技保障

坚持科技引路,抓好技术培训和科技示范工作,扶持示范户,培养好致富带头人,带领搬迁农民转变观念。依托安置区资源优势,围绕农产品市场,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培育主导产业,有效地促进迁入地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让搬迁农户通过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治穷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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