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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来源:大通县人民政府2017-11-21 11:10:28

大通县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青海视察工作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要指示为指导,贯彻落实好“四个有利于”的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新思路,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的核心和《大通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大发〔2017〕2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通县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一、积极稳妥去产能

(一)分类处置“僵尸企业”。一是对2016年纳入名录库8户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停止贷款供给、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创新发展、破产清算等不同方式进行精准处置,2017年完成3-4户僵尸企业分类处置。二是盘活欧美克工业、花海园艺、神龙油桃等“僵尸”企业及农业设施园区。三是继续完善我县“僵尸企业”名录库。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川工业园区管理管委会、供电公司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一是根据《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完成2户碳化硅落后产能关停淘汰,因地制宜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重点清理处置高污染高排放、长期违法违规排污、未获得环保准入的企业。二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我县产业结构调整需求,指导分解落实年度淘汰目标任务,推动区域内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三是配合完成淘汰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水泥产能。四是配合完成淘汰青海能源集团大通矿区120万吨煤炭产能。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川工业园区管理管委会、供电公司

(三)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工业。依靠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有色金属、能源、建材、化工等大通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延伸传统优势工业链条,推动形成集群发展新格局,促进传统优势产业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2017年实施工业技改项目7项。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川工业园区管理管委会

(四)扶持发展现代新兴产业。一是重点围绕铝镁合金高新材料产业发展,争取尽快引进一批产业链节点项目,加快与深圳正威国际集团的对接,争取项目2017年落地建设;积极推进江苏中色研达金属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0GWh动力(储能)锂电池高精结构件项目建设,力争2017年建成运营。二是力争中药材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智能电网及电力设备制造产业项目、年产1500万米电线电缆建设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加工、高原特色青稞、燕麦系列产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北川工业园区管理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多措并举去库存

(一)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前提下,以直接货币补偿政府搭桥居民自主购买商品住房和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安置等方式,加快实现棚户区居民征收安置,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35%。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

(二)加快化解商业地产库存。力争销售商品房面积28.56万平方米,实现房地产去库存10%的增长任务。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25个月以内。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三)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自然人和其它机构投资者组建以房屋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经纪机构,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库存商品房,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的租赁经营。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驻县金融机构

三、防范风险去杠杆

(一)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推动县政府主导的融资平台市场化运作,并借助市级平台,提高融资效率,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在我县政府债务限额内,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争取通过政府债券置换资金化解债务等方式,完成化解政府性债务5250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金融办

(二)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规范推行PPP等模式,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要素市场建设,提升资本服务功能。优化金融服务,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金融办

(三)加快处置不良贷款。严格执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金字〔2014〕2192号)文件精神,2017年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数据指标,积极向省财政厅申报大通县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风险补偿资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金融办

四、优化供给降成本

(一)降低制度成本。推行首席代表制,落实“两集中、两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实现“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对入驻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结时限,绘制办事流程图,印制办事指南,建立“牵头负责、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

(二)降低企业税费成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政策,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大通县涉企收费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成本。降低社保运行成本,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按省市部署下调职工医保单位平均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切实为企业节约成本。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税局

(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积极探索企业用地灵活供地方式,采用征用、租赁等多种方式,尽量减轻企业用地成本。依托国家、省级层面电力体制改革、铁路运价机制改革等,协调推进改革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桥头铝电等重点企业青藏铁路公司运费计费制度改革,减少企业运输成本。协调推进电解铝等重点行业企业电价定价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局域网直供电模式,降低高载能企业的电价成本。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

五、抓住关键补短板

(一)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实施“八个一批”行动计划,全面推进10个行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正确的扶持引导机制,补齐贫困村短板,改善贫困村水、电、路、通信、文化、医疗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普及农牧科技、医疗卫生知识,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示范推广贫困村金融扶贫、“互联网+”扶贫新模式,把脱贫攻坚与扩大有效供给、化解过剩产能有机结合起来,着力从需求出发进行精准供给,以精准供给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增强贫困人口、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2017年实现34个贫困村退出,10592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水务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民政局、环境保护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农业综合发展水平。加快培育农村农业发展新动力,努力创建全国产城融合型农村三次产业发展试点县,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5.5%。成立农业发展投融资公司,推进农业园区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应对农业融资难问题,拓宽农业园区投资渠道。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全县种植优质饲草17万亩,肉牛、肉羊出栏数分别达到10万头、16万只;建立优质高产规模化示范种植基地18个,面积达到5万亩;年内新建省级规模化养殖场(小区)2处,畜禽养殖规模化比例达到40%以上;培育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培育家庭农牧场30家;年内创建省、市级设施标准园4处;推广全膜覆盖技术10万亩,全县农作物良种化程度达到96%以上,全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61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农机综合机械化作业率达到62%以上;年内培育生产经营型、社会服务型和专业技能型农牧民1200名。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三)扩大旅游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大通创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严格落实旅游星级标准规范,扩大旅游供给能力,提升旅游星级服务水平和品质。高质量完成大通县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编制完成朔北窎沟片区乡村旅游产业园规划,重点打造桥头—东峡—向化和桥头—城关—宝库的旅游服务带,2017年力争完成旅游收入7.9亿元以上,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镇管理局,各相关乡镇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化专项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免费开放资金,扶持和壮大全县文艺演出队伍,抢救和挖掘全县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大通文化品牌,推进全县基层文化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文化市场供给能力,谋划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培育和引进国内知名大型商贸批发、零售龙头企业及商业品牌,实现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2%。建设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点)、县物流配送中心及城关、东峡、桥头、长宁等4个物流配送分中心,完成40个贫困村宽带、4G网络建设,建立6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4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贫困村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构建以商贸流通龙头企业为骨干,超市、商场、连锁店为节点的应急商品调配体系。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完善互联互通交通网络。加快完善交通互联互通,实施长宁镇鲍西村至毛家寨公路(石山公路)、贫困村道路硬化、美丽乡村道路硬化及安保等工程,2017年完成17个乡镇34个行政村50㎞道路硬化工程,实现全县所有建制村村道硬化全覆盖,形成集公路、铁路于一体,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提高水利保障能力。2017年重点实施排洪沟治理工程、防洪工程、人畜饮水、水生态文明、水土保持等项目,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6平方公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8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0.515,一般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90%以上,改善灌溉面积1.65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21万亩。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将大通县部分乡镇中心学校按地理区域、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等进行合理划分,加入西宁市教育集团,通过教育改革实现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的目标,建立符合集团化发展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标准和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建立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新机制,改革学生多元评价体系,改革育人方式,加强德育科研,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建设与考评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九)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市、县、乡、村四级紧密型一体化医疗集团建设成果,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覆盖城乡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全面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居民提供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加快建设区域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和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提升卫生计生健康信息化水平。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修24所村卫生室,贫困村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3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人民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编办

(十)提升社会保障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根据所购买养老服务的项目特点,制定统一明确、操作性强、便于考核的基本服务标准,方便承接主体掌握,便于购买主体监管;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加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养老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加强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全养老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台账,以便更好地开展养老服务,进一步增强对养老服务的监督、检查。到2017年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达到2.64万人。将调查失业率纳入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全省总体水平(5.8%)以下,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00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13.1万人次,劳务收入达7.8亿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十一)推进广电事业发展。设立大通县广播电视台,开办广播、电视节目各一套。保障前期设备、资金、人员及时到位,于6月底前正式开播。

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配合单位:县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

(十二)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围绕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以建设“生态大通、宜居大通”和“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排头兵”为奋斗目标,实施好三北、公益林造林、西宁市南北山绿化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及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完成人工造林8万亩,新农村绿化村庄20个。加快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做好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减排、环境监测、监察等工作,实现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I-Ⅲ类水质地表水水质断面占比85%。争取实施西宁市黑泉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大通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南北山三期绿化建设、重点公益林造林等项目落实。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城镇管理局

(十三)促进城乡管理能力提升。成立大通县市政公用管护服务中心,整合市政工程管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职能。成立五个中心镇城管中队,开展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全县实际,县城镇管理局派驻城关镇、东峡镇、桥头镇、长宁镇和塔尔镇5个中心镇片区城管中队,具体负责片区内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现城乡管理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县编办、桥头镇、黄家寨镇、长宁镇、塔尔镇、东峡镇人民政府

(十四)推进“双创”建设及新型人才体系。城乡劳动力培训5500人次,创业培训250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17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00万元以上,居民养老保险账户与县农商银行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网上以卡代扣;促进专技人才服务,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加大人才建设工作,针对县内编制紧张,人员短缺情况,完善临聘人员等非占编人员有限补充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国家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县实现“13415”总体目标的重要遵循,各相关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科学内涵,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持续、深入、有效的推动各项改革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联系协同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范围广、任务重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与配合单位互相协作,及时衔接沟通,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总结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部署工作重点,督促协调各配合单位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三)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月、季度、半年、年度填报任务进展情况,每月报送进展情况信息至少1篇,信息经主要负责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大通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计划科)。责任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要及时加入县供给侧改革工作群(QQ号:255198686)。

(四)严格督查落实考核。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完成时限等制定督查计划,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县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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