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成都2017-11-16 09:22:39
15日,《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明确,到2021年,将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确、政府监管到位、权益保护充分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供需协调匹配、交易通畅有序、服务便捷高效的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政策支持有力、主体权责清晰、部门齐抓共治的保障体系。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
成办发〔2017〕45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5日
一、编制背景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态势,市场供应充足、需求稳步释放,人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但依然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尤其是重购轻租现象较为明显。相比于销售市场,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主体发育不充分、需求释放不充足、要素保障不到位、资源利用不高效、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矛盾较为突出。因此,为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有序、稳健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市、人口发展趋势,编制《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推动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心,以鼓励住房租赁消费为抓手,着力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住房租赁需要与住房租赁市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健全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制度,努力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三、主要内容
根据我市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趋势,《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一是稳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充分满足新市民的居住需求,到2021年,全市租赁住房保有量达到151万套、13627万平方米,较2017年增长25%、22%;二是积极培育租房需求,逐步改变重购轻租现象,到2021年,预计全市租赁住房需求规模达到122万套、10842万平方米,较2017年增长33%、30%;三是逐渐提高住房资源利用率,到2021年,预计全市租赁住房出租率达到81%,较2017年增加5个百分点,全市住房空置率为10.2%,较2017年减少0.9个百分点;四是切实促进租赁市场和销售市场协调发展,到2021年,预计全市住房租赁销售比为28%,较2017年增加4个百分点,即在房地产市场交易中,有21%人选择租房,剩余79%的人选择买房。五是不断健全行业发展机制。到2021年,形成权责明确、规范高效、遵约守信的行业发展秩序,建立行业诚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
据此,《规划》提出了6个方面23条发展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形成市场化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机构、国有住房租赁公司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元化供应主体;二是健全市场供应体系,以市场化供应为主,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居住需求,同时,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尤其是要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逐步调整保障方式,全面推行货币化补贴,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引导保障对象通过市场化方式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四是增加市场供应规模,在新出让土地中配建租赁性住房,盘活存量租赁房源,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住房建设,稳妥有序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四是提高市场供应效率,健全租赁住房供地方式,完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优化政府服务流程,提高国有租赁住房的运营水平;五是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健全制度保护承租人稳定居住权,完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增加租赁住房配套功能;六是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市、区(市)县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四级住房租赁管理体制,将住房租赁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建立租赁市场监测统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的贯彻实施,一要强化组织实施保障,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尤其是要落实区(市)县政府的属地责任,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目标考核;二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机构、个人形成激励,共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三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公积金、社会资金、保险等合法合规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四是要夯实国有企业责任,督促其将国有存量租赁住房向市场公开出租,发挥其“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五、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解读人:吕少青 ,联系电话:8627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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