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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吴起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附缴费标准)

来源:吴起县人民政府2017-11-06 09:59:13

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吴起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延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延政办发〔2014〕56号)精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缴费,每年9月1日-11月30日为次年度的缴费时间。现就我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政策知晓率和养老金发放率力争达到100%。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报表和情况的传递工作,建立情况上报专人负责制,及时、准确、真实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务必于11月中旬全面完成。

二、缴费范围

1.凡持有本县户籍,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至60周岁以下,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服役人员、服刑人员除外)。上述范围内持有一级或二级残疾证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保时,分别可享受每人每年100元的政策补贴,个人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持有三级或四级残疾证的城镇或农村居民均可享受每人每年50元的政策补贴。

2.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延政发〔2016〕27号)规定,贫困家庭中的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个人不缴费,由市、县区财政按照《延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延政办发〔2014〕56号)中规定比例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标准

我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按照《延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延政办发〔2014〕5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为参保对象按年度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进行缴费。省、市、县根据参保对象选择不同的缴费标准给予不同的政策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年缴费100元到200元的补贴30元;年缴费300元的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的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鼓励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提高缴费档次的意见》(陕人社函〔2017〕114号)精神,鼓励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从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缴纳开始选择300元档次缴费,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成员参保时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缴费确有困难的参保人员,保留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减少和降低当前贫困人员参保缴费的经济压力,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社部门要积极为广大城乡居民做好参保续保各项服务工作,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续保。

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并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8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的主要领导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与复杂性,以落实“三项机制”为保障,切实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将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明确、领导重视、措施过硬、组织有力,确保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作为宣传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标语等宣传作用,积极开展多渠道、广覆盖、全方位的宣传。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政策影响力,真正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消除广大群众的思想疑虑,做到让广大群众自愿参保。

(三)强化工作措施。县公安、财政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县人社局和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要加强对保费收缴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缴任务顺利完成。各镇街要进一步规范保费收缴程序,及时将保费收缴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要认真建立个人缴费档案,将缴费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分类归档。

(四)规范基金管理。在保险费收缴期间,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坚决杜绝侵占、挪用基金等不良行为,做到妥善保管。各镇街要将收缴的保险基金及时上解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附件:吴起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参保任务表

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吴起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参保任务表

序号 乡  镇 任务人数 备注
1 白 豹 镇 8573  
2 长 城 镇 4950  
3 长官庙镇 3708  
4 庙 沟 乡 5165  
5 铁边城镇 11237  
6 吴仓堡乡 6603  
7 吴 起 镇 11391  
8 五谷城乡 7557  
9 周 湾 镇 6137  
10 街 道 办 2692(城镇居民983人)  
  合   计 68013  

知识延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前身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将其合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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