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2017-11-01 11:29:18
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永务工人员。 (1)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2)住房限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住房; (3)社会保险:在重庆市范围内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至申请之日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或养老保险已缴费15年)。
办理材料: 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受理现场领取申请表或进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 网址:http://qzf.cqyc.gov.cn/art/2017/10/19/art_5432_1501.html
办理地点: 公共租赁住房服务大厅(胜利路305号)
办理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5:00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49882572
办理流程:
永川区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公租房申请公告
根据《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摇号配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5:00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地点
公共租赁住房服务大厅(胜利路305号,电话:49882572)
三、申请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永务工人员。
(1)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2)住房限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住房;
(3)社会保险:在重庆市范围内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至申请之日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或养老保险已缴费15年)。
四、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配租的房屋为“新城二期”保障房项目和“凤栖阁”公租房。具体情况如下:
五、配租方式
公开电子摇号配租
六、其他告知事项
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受理现场领取申请表或进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18日
>>如有永川区农村产权问题,请关注永川区农村产 权交易。
2017年重庆市主城区15公租房开始...
2017年重庆公租房第十九次摇号配租...
2017年汕头市金平区第二批公租房开...
2017年苏州市城区公租房开始摇号配...
2017年保定公租房开始申请,涉这6...
2018年重庆市这些小区的公租房即将...
2018年东莞黄江镇星光城第七批公租...
2018年四川邛崃市公租房开始实物配...
2018年宜昌市城区公租房开始实物配...
2018年成都第三批市本级公租房开始...
2018年云南宾川县金惠小区公租房开...
2017年汕头市金平区区级公租房第二...
2017年贵港市本级公租房公开摇号配...
2017年潍坊市市区公租房、经适房房...
2017年许昌市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公...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