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2017年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2017年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来源: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10-25 10:07:17

为发挥住房在吸引和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我区加强人才公寓建设,大力推广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构筑人才资源高地,筑巢引凤。

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在高新区创业发展的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及211、985工程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公寓按照酒店式标准装修,配套设施齐全,可直接拎包入住。公寓只租不售,主要作为解决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租赁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自动腾退。租金采取“333”制。即租金由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区管委会各负担三分之一。

据悉,人才公寓位于海西园一期安置房B区29号楼4至18层,共180套约8500平方米,分42m2、30m2和21m2三种户型。目前,一期人才公寓已装修完毕投入使用;与中海地产协议配建的二期人才公寓也正在动工当中,共550多套约5万平方米,建成后将为人才提供更多的选择性,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集聚高新区。

附原文内容:

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才公寓管理,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结合福州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福州高新区人才生活配套的租赁公寓(位于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高新苑29#4-18层),解决人才来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

第三条 人才公寓管理使用遵循政府引导、统筹安排、轮候分配和只租不售的原则。

第四条 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福州高新区“131”产业导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电,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的企业人才配租,并向重点骨干企业、重大招商项目、总部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企业予以倾斜。

第五条 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才公寓申报、受理、审核、分配工作。人才公寓所有权单位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人才公寓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租住条件与标准

第六条 在福州高新区工作的下列各类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两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

2.经认定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类人才;

3.省级优秀人才;省“百人计划(团队)”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及相当层次的省级领军人才;

4.经认定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B类人才;

5.市级优秀人才及相当层次的市级领军人才;

6.经人事部门认定的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层次人才;

7.由各类高层次人才领军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

8.经认定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C类人才;

9.“211工程”大学、“985工程”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10.经高新区研究认定的其他特需人才。

福州高新区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及团队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申请租赁人才公寓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在福州高新区托管区域内工作、已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交社会保险金(海外籍人员除外),或持有区内企业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福建省居住证》(或《福建省临时居住证》、《福建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三)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须在福州高新区。

第七条 第1.2.3.4.5类人才租住的户型控制在大户型(68㎡)以下;第6.7.8.9类人才租住的户型控制在中户型(49㎡)以下;第10类人才租住的户型控制在小户型(33㎡);第11类人才租住的户型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八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单位申请。用人单位汇总人才住房需求后,统一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入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受理审核。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请入住人才的资格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批准确定分配方案,并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三)签订合同。申请入住人才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入住通知单与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金采取“押三付一”的方式,即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统一缴纳一个月租金3个月押金,以后每个月定期缴纳当月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第九条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 申请表、申请人其他个人信息表一式三份;

(二)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市区户口的人员提供《福建省居住证》或《福建省临时居住证》或《福建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明(单身者无须提供);

(三) 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须为申请人本人);

(四) 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人才资格条件的证书;

(五) 所在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证明;

(六) 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

第二、三、四项在提交原件审核的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第一、六项应当提供原件。第五项应当提供复印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材料。

第四章 租期与费用

第十一条 人才公寓租赁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租赁合同采取一年一签。

第十二条 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按照租金基准价收取,租金采取“333”制,即租金由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区管委会各负担三分之一,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承担的部分统一由申请人先行缴纳,区管委会承担部分由物业公司跟管委会按年度统一结算。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格综合考虑公寓户型配置、市场价格水平、管理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由福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会同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高新区监察审计局、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每年核算公布。特殊优秀人才要求免租金的,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上述租金基准价格仅为房租价格,委托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租赁期间产生的押金、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物业及其它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按时缴纳。租金标准一年一调整。

第十三条 租金由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后,专项用于人才公寓的维护、管理等。

第五章 使用与退出

第十四条 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才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人才公寓的正常使用,负责人才公寓的日常管理,保洁和安保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得改变人才公寓的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十六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同意。

承租人应保护好房屋及其设备并合理使用,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人才公寓: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二)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的;

(六)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物业及其它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的,经催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的;

(七)不在福州高新区托管区域内工作的;

(八)违法违纪被取消各类人才资格的;

(九)租住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

(十)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十一)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

(十二)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十三)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为其安排最长3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市场价的租金数额缴纳。

第十八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人才公寓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及时腾退人才公寓。

第十九条 承租人申请退出人才公寓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解除合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承租人签订《退房协议书》,终止租赁关系。

(三)退出房屋。承租人应在协议规定时间内缴清水、电、有线电视、网路、物业及其它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并腾空人才公寓。

(四)结算。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承租人对租金等进行结算。租金结算至退房的当日(不满1个月的按照月租金除以30计算日租金)。

承租人应当退出、腾退人才公寓而不主动提出书面申请的,福州高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人时解除。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