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整理2017-08-11 16:26:48
土地确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方面农民群众看到新的权属证书管用,有的还可以抵押融资,对确权工作的要求随之更高,另一方面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确权颁证登记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对于城郊村,能不能确权确股不确地?在确权登记颁证的时候能不能调整土地?比如,实测出的结果比原承包合同记录的多出来了2亩,怎么办?这些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山东省是第一批整省土地确权试点地区之一。省农业厅有关人士说,山东土地确权登记进入后期时,工作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的土地确权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具体操作上。黄延信介绍,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因为,我国有一些农村,比如华西村、南街村这样的村,改革开放以后就一直没有把土地分田到户,仍采取集体经营的方式,在这时候确地到各家各户,显然没有必要;还有一些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农村,剩余土地很少,这种情况也不便确地。是否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要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作出决定。
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如果原来在二轮承包就已经明确到一家一户的承包地,原则上实测多出来的土地就应该归该承包农户拥有。比如原来是8亩,实测出来可能是10亩。这种情况原则上应该确到原承包农户。还有一种情况是增加了很多土地,特别是大规模开荒地,这就要“一村一策”。如宁夏平罗县农村增加的开荒地很多,当地村里达成共识,多出来土地的20%增加到原承包农户的面积之上;剩余的80%,作为村里的机动地或新增人口用地。这种情况实施的前提是,所在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民主决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所需资金量大,其中航拍、测绘、调查等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问题如何解决?目前,政策已明确,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各级财政承担,不从农民口袋里拿一分钱。为此,中央财政按照10元/亩的标准,安排了181.4亿元专项补助。各地也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动经费落实。目前,绝大多数省份都明确了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其中20多个省份每亩补助5至10元。山西、广西、青海等省级补助标准较高,为15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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