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瓯市人民政府2017-07-28 10:34:39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建瓯市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修订更新结果的通知
瓯政综〔201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完善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闽委发〔2014〕2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准地价更新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203号)要求,对建瓯市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修订更新。经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并做如下说明:
一、本基准地价技术方案严格遵循《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修编技术方案》的要求。
二、本基准地价可作为建瓯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转让价格的评估依据,可作为土地有偿使用税费和土地增值收益计算的参考依据,可做为政府制订管理和投资决策依据。
三、本基准地价不得直接作为土地交易和抵押的实际价格,实际土地交易价格应按宗地地价另行评估确定。
四、本轮基准地价修编评估期日为2014年6月30日,标准容积率为商服2.0、住宅2.0、工矿仓储1.0,开发程度,城区为“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土地平整),其余为“三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电、土地平整)。
五、基准地价年期。本次修订更新基准地价各类用地价格是指各种类型土地用途的法定出让土地最高使用年限的土地价格。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为50年,其他土地用途按法定最高年限设定。
六、同一级别土地价格调整幅度是指基准地价内涵下宗地微观区位及个别因素正常波动范围下基准地价的修正幅度,原则上在修正系数范围之内,个别影响地价的因素超出正常范围时,可作适当调整。
七、本基准地价和土地级别是公布之日起至下轮修订公布前的价格和级别,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定期修订、公布。
八、个人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按基准地价的40%缴纳出让金。
九、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4年3月16日发布的《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建瓯市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瓯政综〔2014〕12号)同时废止,《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瓯市地下空间土地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瓯政综〔2015〕112号)中涉及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价格修正系数,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结果表(含地下空间使用权
系数)
2.定级范围说明表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
附件1:
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结果表
(含地下空间使用权系数)
表1 建瓯市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地级别 | 批发零售用地 | 商务金融用地 | 住宿餐饮用地 | 其他商服用地 | 修正幅度 | ||||
地面 | 楼面 | 地面 | 楼面 | 地面 | 楼面 | 地面 | 楼面 | ||
地价 | 地价 | 地价 | 地价 | 地价 | 地价 | 地价 | 地价 | ||
一级 | 5980 | 2990 | 4186 | 2093 | 3887 | 1944 | 2990 | 1495 | ±20% |
二级 | 3888 | 1944 | 2722 | 1361 | 2527 | 1264 | 1944 | 972 | ±23% |
三级 | 2314 | 1157 | 1620 | 810 | 1504 | 752 | 1157 | 579 | ±25% |
四级 | 1558 | 779 | 1091 | 545 | 1013 | 506 | 779 | 390 | ±25% |
五级 | 1072 | 536 | 750 | 375 | 697 | 348 | 536 | 268 | ±20% |
表2 建瓯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 基准地价 | 修正幅度 | ||
楼面地价 (元/㎡) |
地面地价 (元/㎡) |
地面地价 (万元/亩) |
||
一级 | 1055 | 2109 | 156.26 | ±17% |
二级 | 758 | 1515 | 116.13 | ±16% |
三级 | 601 | 1203 | 86.13 | ±12% |
四级 | 458 | 915 | 66.73 | ±16% |
五级 | 376 | 752 | 51.4 | ±12% |
表3 建瓯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 基准地价 | 修正幅度 | |
地面地价 (元/㎡) |
地面地价 (万元/亩) |
||
一级 | 319 | 21.27 | ±15% |
二级 | 241 | 16.07 | ±15% |
三级 | 176 | 11.73 | ±15% |
四级 | 132 | 8.8 | ±10% |
表4 建瓯市高铁新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
土地级别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
地面地价 | 地面地价(万元/亩) | 楼面地价 | 修正幅度 | 地面地价 | 地面地价(万元/亩) | 楼面地价 | 修正幅度 | 地价 | 地面地价(万元/亩) | 修正幅度 | |
一级 | 1251 | 83.4 | 626 | ±15% | 1024 | 68.27 | 512 | ±15% | 132 | 8.8 | ±10% |
二级 | 953 | 63.53 | 477 | ±15% | 813 | 54.2 | 407 | ±12% | |||
三级 | 724 | 48.27 | 362 | ±15% | 626 | 41.73 | 313 | ±15% |
注:工业用地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最低标准出让。
表5 建瓯市城区其他类型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 参照评估体系 | 行业修正系数 | 级别 | 地面地价 |
营利性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殡葬用地、营利性停车场用地 | 商服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 |
0.5 | 一级 | 2990 |
二级 | 1944 | |||
三级 | 1157 | |||
四级 | 779 | |||
五级 | 536 | |||
别墅用地 | 住宅用地 (普通住宅) |
1.5 | 一级 | 3164 |
二级 | 2273 | |||
三级 | 1805 | |||
四级 | 1373 | |||
五级 | 1128 | |||
交通运输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军事、监教所、宗教用地,经营性的风景区用地,公园与绿地,经营性的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如供水、排水、供气、电力、邮政、电信、消防、环卫、机场等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1 | 一级 | 319 |
二级 | 241 | |||
三级 | 176 | |||
四级 | 132 |
表6 各类用地地下楼层修正系数表
用地类型 | 楼层 | 修正系数(K) |
商服用地 | 地下一层 | 0.25 |
地下二层 | 0.15 | |
地下三层(及以下) | 0.08 | |
营利性停车场用地、除商服外其他类型用地 | 地下一层 | 0.2 |
地下二层 | 0.1 | |
地下三层(及以下) | 0.05 |
说明:地下空间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按所在地块对应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不做修正)作为基数,按上表比例计算。
表7 建瓯市乡镇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其他说明:
乡镇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军事、监教所、宗教用地,经营性的风景区用地,公园与绿地,经营性的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如供水、排水、供气、电力、邮政、电信、消防、环卫、机场等用地直接套用乡镇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及地价作为计算基数。
乡镇范围内营利性的新闻出版、科教、医卫慈善、文体娱乐、殡葬用地及营利性停车场等用地直接套用乡镇其他商服用地级别及地价作为计算基数。
附件2
定级范围说明表
表1:城区商服用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范 围 |
一级 | 中心片区:东至中山路-仓长路交汇路口,南至马军营-福州巷-卫生防疫站,西至建溪,北至五一巷、芝山小学、市公安局、四中。 |
水西片区:水西桥头片区,东至建溪,南至宏发江景住宅楼,西至莲花山庄南路口-中山西路,北至家兴酒店。 | |
二级 | 中心片区:一级范围外,东至小梨山、机关幼儿园、建安中心小学大门、仓长路,南沿松溪,西沿建溪,北至营巷新村南侧、工程质量监督站、铁井栏、中西医院南侧; |
水西片区:沿中山西路(自来水公司-建瓯汽车站)两侧、东至建溪,西至汽车站、北至山地,南至威龙花园-丰源世纪城-金瓯明珠社区-建材市场。 | |
三级 | 中心片区:二级范围外,东沿校场巷、豪栋街、下马路向南至中山路-东瓯街交汇路口,南至松溪,西至建溪,北沿打锡巷向西至建溪; |
水西片区:东至家兴大酒店,南至建溪,西沿怡宁街,北金皇冠酒店、莲花路向东至建溪。 | |
四级 | 中心片区:三级范围外,东至团长山、黄华山、麻风病院,南至松溪,西至建溪,北至鹭苑茶叶南侧; |
水南片区:东至凯捷住宅楼,南至菜地,西至冷冻厂,北沿松溪; | |
水西片区:三级范围外,东沿建溪,南沿建溪,西沿铁路线,北至上峰景城。 | |
五级 | 四级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 |
表2 :城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范 围 |
一级 | 中心片区:东至机关幼儿园向南沿仓长路东侧至松溪,南沿松溪,西沿建溪,北沿铁井栏、西大街向西至建溪。 |
水西片区:东自水西桥头沿建溪向南至环境卫生管理处北侧,北沿中山西路自水西桥头至药品检验所沿线两侧,南沿水西路自闽北笋菇批发市场向东至环境卫生管理处。 | |
二级 | 中心片区:一级范围外,东至豪栋街、东瓯街、校场巷,南至松溪,西至下西河、建溪,北至豪栋街; |
水西片区:一级范围外,东沿建溪,南沿建溪,西至怡宁街东侧,北至莲花路、中山西路南侧。 | |
三级 | 中心片区:二级范围外,东至荣军康复院、阳光假日城,南至松溪,西至建溪,北至法福寺南侧、市一中; |
城东片区:东至东岳庙、南至松溪、北沿精工路向西至刑警大队,西至小校场巷; | |
水西片区:二级范围外,东沿五里街、梅宁街,南至建溪、芝华中学,西沿铁路线至火车站并向南至福源第一城,北至上峰景城; | |
水南片区:东至茶厂东侧,南至菜地,西至金盘桥,北至松溪。 | |
四级 | 中心片区:三级以外,东至水岸蓝桥东侧,南至松溪,西至建溪,北至鹭苑茶叶南侧; |
水西片区:三级以外,东至建溪,西至火车站货场、国家粮食储备仓库,南至铁路线、铁路线与205国道交叉口、新叶外滩,北至五里街与国道交叉口; | |
水南片区:东至罐头厂,南至下水南三弄,西至松溪,北至松溪。 | |
五级 | 四级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 |
表3 城区工矿仓储用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范 围 |
一级 | 中心片区:东至仓长路西侧,南至松溪,西至建溪,北至西大街、铁井栏南侧。 |
二级 | 中心片区:东至下马路、东瓯街,南至松溪,西至建溪,北至打锡街南侧; |
水西片区:东至建溪,南至建溪,西至怡宁路东侧,北至屏风路、莲花路; | |
水南片区:东至茶厂东侧,南至菜地,西至市冷冻厂西南侧,北至松溪。 | |
三级 | 中心片区:东至水岸蓝桥,南至松溪,西至建溪,北至北门车站; |
水南片区:东至罐头厂,南至菜地,西至水南粮站码头,北至松溪; | |
水西片区:东至建溪,南至建溪、新叶外滩,西至铁路北侧,北至五里街与205国道交叉口。 | |
四级 | 三级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 |
备注:详细级别范围以土地级别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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