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晴隆县人民政府2017-07-26 09:4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我县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调整,作业成果已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委托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和物价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现将更新调整后的晴隆县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予以公布。
一、睛隆县莲城镇土地级别(均质地域)的划分范围
第Ⅰ均质地域:以中心街为主轴,东到供电局、南到公路局养护段、北到电影院、北环路一线,包括北街、中心街、南街、陡街、北背街、北环路、东街。土地面积0.5平方公里。
第Ⅱ均质地域:第Ⅰ均质地域以外,东到东环路以东30米,南到白家塘、西到卫生局,北到海鑫宾馆,区域内主要包括320国道供电局至老水泥厂段、铁匠街、北支路、下支路、320国道公路局养护段到白家塘段、西背街、内环路等街道,土地面积1平方公里。
第Ⅲ均质地域:第Ⅱ均质地域以外,东到田坝加油站,南到白家塘,西到西城水厂,北到宫田水库,区域内主要包括东环路民族中学到白家塘段、320国道老水泥厂到田坝加油站段、民中路、政府路等路段以及图书馆与北环路之间的不临街区域,土地面积3.5平方公里。
第IV均质地域:第Ⅲ均质地域以外、城镇规划区以内的区域,土地面积4平方公里。(不含官田水库水域面积)
晴隆县城区基准地价
二、晴隆县城区个人商服用地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价格标准
三、晴隆县新区、北区两个区为新建城区,土地市场相对活跃,由于新建区的市政基础设施等条件及现行经济发展有限,土地条件与县城区Ⅲ级土地设置条件相似,故新区土地基准地价参照县城区Ⅲ级地价标准执行。
晴隆县新区、北区基准地价
当街区域指乡(镇)街道繁华路段临街区域,深度以临街宗地深度为准。当街区域以外区域为背街区域
五、基准地价是按不同的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0月1日。
六、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土地资产、调控土地价格、征收税费以及引导土地交易市场的基础和依据。凡不属个人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或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用途等,应进行地价评估,评估结果须经县国土资源局确认或备案后方有效。
七、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08年2月2日公布执行的晴隆县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八、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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