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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2017年版)

来源: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06-14 08:34:21

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依法签约、规范履约,日前,由省工商局制定的《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集意见或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7日前反馈到省工商局。

据了解,与目前各地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相比,征求意见稿不仅条款齐全、排序合理,符合一份合同所应有的规制和形式,而且内容清晰,针对一些合同存在的内容含糊、表述不清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在文字上做到清晰明了、表达完整,修改和完善了以往可能会引起歧义的内容。同时,针对一些地方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的签订一方存在不是承包农户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即承包农户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当事人。

省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全省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看,一些条款超越了相关规定,如流转期限超过了承包期、违约金超过了合理范围、备案手续超越了法律规定等,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也做了更正和明确,使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做到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市县(市、区)镇村

签订日期: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甲方(原承包方):住址: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让方):住址: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标的

地块名称面积

(亩)等级地类四至用途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号:。

流转土地的实际面积以土地承包证书登记面积为准,共计亩。

第二条流转形式

甲方现通过流转方式(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其他)将该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第三条流转期限

甲方将该流转土地流转给乙方的期限是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土地流转期限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第四条流转交付

甲方流转土地给乙方的交付标准: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流转用途

乙方接受从甲方流转来的土地应用于。

第六条定金

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元作为定金(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双方协商同意按第方式处理定金:

(一)于合同期满后日内,甲方将定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二)定金用于合同期满前最后一次支付流转款时抵扣;如抵扣后定金有剩余,甲方在流转合同期满后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元。双方协商同意按第

支付方式第种形式支付流转价款:

(一)现金支付方式:

1、分期付款。该流转标的价款按每年每亩元计算,共计元。第一年流转价款为元,以后流转价款每年递增;每次分期付款时间为应付款当年的月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2、一次性付款。该流转标的价款按每年每亩元计算,共计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3、其他现金付款方式:

(二)实物折现支付方式:

1、由乙方于当年月日前按每年每亩

斤(稻谷、其他实物)向甲方支付,共支付(稻谷、其他实物)斤;以后每年递增。

2、由乙方于当年月日前按每年每亩斤(稻谷、其他实物)的市场价为标准,折合成现金向甲方兑付;以后每年递增。

3、其它实物折现支付方式:

第八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的权利;

2、有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的权利;

3、有在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流转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权利;

4、该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依法获得相应土地使用补偿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应确认拥有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合法、清晰,无任何与该流转土地有关的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2、应向乙方提供该流转土地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3、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4、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擅自将该流转土地再次进行流转或收回。

第九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

3、该流转土地如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依法有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的权利;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流转土地对外流转,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流转价款;

2、应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3、应对该流转土地上未列入合同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使用或变动,必须征得甲方和发包方同意;

4、应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该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该流转土地的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5、应按国家环保要求和标准达标排放;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流转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改变该流转土地农业用途;

7、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该流转土地内实施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土地造成损害的行为;乙方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合同变更、解除

(一)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二)经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或另签补充协议。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清理该流转土地地面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日内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

在该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双方如需续约,应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土地流转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部分无效。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或该流转土地及农业基础设施被征收、征用、占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双方应按合同解除日期,结清合同履行期间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该流转土地,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应付款的30%)。逾期个月未交付,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告知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定金不足以补偿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干涉、破坏或合同有效期内再次流转,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每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应付款的30%);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告知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定金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因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存在问题,或该流转土地存在经济纠纷,或未向乙方提供该流转土地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合同、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致使乙方在该流转土地上的生产经营受到实际损失的,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上述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告知甲方;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定金不足以补偿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应付款的30%)。逾期个月未交付,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告知乙方,收回该流转土地使用权,没收定金,并可要求乙方清理该流转土地附着物及相关设施,限期日内将土地整平。如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定金不足以补偿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擅自改变该流转土地用途,或造成环境污染、不合理使用,或自行、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内实施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行为,造成土地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告知乙方,收回该流转土地使用权,没收定金,并可要求乙方恢复土地功能和原有等级;如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定金不足以补偿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对流转土地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没有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或乙方发现在流转土地内有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行为没有制止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告知后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告知乙方,收回该流转土地使用权,没收定金,并可要求乙方清理该流转土地附着物及相关设施,限期后日内将土地整平。如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定金不足以补偿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或申请向由农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合同内容如有变更或有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住所: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

1.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2、甲、乙双方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流转土地四至范围附图;

5、属再次流转的,出让方应提供原出让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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