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农业局2017-03-27 17:32:11
2017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工作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改革创新,加快结构调整,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基础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年粮食生产保持稳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一、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1.调整优化粮经饲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积极推广粮经高效集约耕作模式。稳定小麦、水稻生产,大力发展品牌粮食,扩大优质粳稻和强筋弱筋小麦面积(委种植业局牵头)。继续开展粮改饲补贴试点,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安全籽粒饲用玉米、青贮玉米。(省畜牧兽医局、委种植业局牵头)。
2.全面提升养殖业发展质量。稳定生猪、家禽生产,大力发展肉牛、肉羊,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实施南方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促进家禽产业升级。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指导养殖场(小区)进行升级改造。按照草畜配套、以养定种的原则,建设饲用牧草专业基地,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在优化常温、冷冻畜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生鲜乳、冰鲜肉(省畜牧兽医局牵头)。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以上。积极推进池塘健康养殖,因地制宜发展山泉流水养鱼。完善长江、淮河、巢湖等重点水域禁渔制度,实施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委渔业局牵头)。
3.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促进蔬菜瓜果、茶叶蚕桑、中药材、杂粮杂豆、食用菌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委特产处、委渔业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菜办牵头)。积极创建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资金项目向优势区、特色产区倾斜(委市场信息处、财务处牵头)。完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机制,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试点(委市场信息处牵头)。
4.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淮北平原地区重点打造“大粮仓”,稳定小麦生产,积极发展畜禽养殖、蔬菜、水果和中药材种植。江淮丘陵地区重点打造合肥都市现代农业先行区,稳定发展水稻、油菜,积极发展蔬菜、经济林果生产和畜禽养殖。沿江平原地区重点打造优质水稻和水产品基地,稳定发展水稻、油菜、棉花生产,积极发展蔬菜生产和水产养殖。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重点打造山区特色生态农业样板区,大力发展茶叶、水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业(委计划处牵头)。
二、推进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5.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创建。组织开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示范县、示范主体创建,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探索构建绿色发展模式,促进资源集约节约,生产清洁可控,废物循环利用,绿色提质增效。积极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委计划处牵头)。
6.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园艺作物、畜禽水产养殖、屠宰标准化创建,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大县规模种养基地生产过程标准化、规范化。新创建部省级蔬菜标准园60个、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5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省菜办、省畜牧兽医局、委渔业局牵头)。继续实施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再建1400套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系统(委质监处牵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400个。强化“三品一标”质量监管,推进“绿色皖农”品牌建设(省绿办、委市场信息处牵头)。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主体责任,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深入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推行农产品生产“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委质监处牵头)。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农机、渔业安全生产(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局、委渔业局牵头)。
8.强化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大水肥一体化和涵养水分等农艺节水保墒技术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以茶叶、蔬菜、水果等园艺作物为重点,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加强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建设,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继续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省环境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农机局牵头)。
9.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协调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继续开展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推进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集中处理(省畜牧兽医局牵头)。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技术模式(省畜牧兽医局、委种植业局牵头)。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委能源办牵头)。
三、推进创新驱动,增强农业科技人才支撑能力
10.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推进现代种业创新,继续实施国家种业自主创新工程,开展主要农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加快适宜机械化轻简化生产的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选育与推广(省种子总站牵头)。推进农业政产学研推协作联盟建设,围绕节本增效、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和抗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做优做强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继续开展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试点,推动出台全省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意见。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委科教处牵头)。
11.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机械化。深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省级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省级综合信息平台,扩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委市场信息处、信息中心(筹)牵头)。组织实施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工程,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建设100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大院),全面提升农机化综合服务能力(省农机局牵头)。
12.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创建,新增适度规模家庭农场1.1万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0个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1个(委合作处、委产业化处、省经管总站牵头)。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示范联合体创建,新增示范联合体100个(委产业化处牵头)。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及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全年培训5万人(委科教处牵头)。
四、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3.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县级数据库建设,尽快建成从省到县互联互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形成全省“以图管地”和承包合同网签管理系统。推动出台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支持通过经营权流转以及股份合作、联耕联种、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委经管处牵头)。
14.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系统。推动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每个县(市、区)选择2-3个村开展试点,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功能作用。以市、县为重点,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省经管总站牵头)。
15.加强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委财务处牵头)。继续抓好建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工作(委合作处牵头)。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改革成果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委综合处牵头)。
16.积极推进农业对外合作。落实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创新农业对外合作部门联席会议运行机制。以“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以“皖津联盟”“皖以联盟”等为依托,支持农业企业抱团赴境外开发农业,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示范中心、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产品物流中心等,推动我省农业良种、先进技术和装备等优势产能“走出去”。加强农业引智工作,建立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库(委外事外经处牵头)。
五、推进共享富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7.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出台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打造加工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引导支持企业主攻粮食和畜产品加工转化(委产业化处牵头)。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聚焦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委计划处、财务处牵头)。继续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提质行动,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办好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搭建农产品展示展销、农业招商引资平台(委产业化处牵头)。
18.加快推进“三变”改革。推动出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全省选择10个县(区)整县推进,其他市县选择若干乡村自行组织试点。规范“三变”改革股份合作方式,强化股权设置和运营监管,将“三变”形成的集体股权和收益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统一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鼓励试点地区采取设立风险基金等办法,有效防控风险(省经管总站牵头)。
19.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积极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新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2-3个、示范点20个。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休闲农业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委特产处牵头)。深入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行动,引导普通农户、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建立多形式联营协作关系,力争全年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00亿元(委市场信息处牵头)。加快推进农村“双创”,鼓励各地创建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委产业化处牵头)。
20.扎实推进农业产业扶贫。深入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种养业及休闲农业,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和商贸流通。指导贫困县制定落实特色种养业扶贫政策,实施扶贫到村项目,引导、支持精准选择脱贫产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特色种养业扶贫。针对贫困户生产需求,加强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年底前全省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村达到50%、贫困户达到70%,“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10%(委办公室牵头)。
六、推进系统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21.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逐项逐级推进(各责任单位牵头)。落实“三察三单”制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日常督察、重点督察。加强督查考核,将工作要点内容纳入对各市农业部门绩效管理,进一步明晰任务、传导压力,确保相关任务落到实处(委办公室牵头)。
22.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农业地方立法制修订,完善地方性涉农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制度,强化农业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县级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建设(委法规处牵头)。
23.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农业系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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