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4-04-15 10:43:32
来源: 福建国土资源厅网站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印发《福建省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 用1年时间,完成2014年度全省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福建省国土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评价工作。
《工作方案》强调,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是国土资源部部署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旨在通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全面掌握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管理绩效,并将评价成果作为开发区扩区、调区、升级、退出的主要依据。要充分发挥开发区评价考核机制的导向作用,不断推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
《工作方案》明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对象是全省依法审批的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除外);评价工作范围包含开发区“主区”,即开发区公告四至范围和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即公告四至范围外,开发区管理机构通过代管等方式实际管辖且已建成的城镇建设用地以及符合规划的未来发展用地空间;评价时点统一为2013年12月31日;工作目标是完成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全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进行省级汇总,形成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及省级汇总成果。
《工作方案》规定,省国土厅对开发区评价成果进行审核,整理汇总全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基础数据,深入分析各级、各类开发区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集约利用程度和潜力规模,对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进行评价、综合排序和等级划分;并总结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提出规范和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促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建议。
《工作方案》指出,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涉及国土资源、外经贸、开发区、财政等多个部门,要切实加强纵向、横向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要合理预算工作经费,并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同时,按规定管好用好经费,专款专用。.
据悉,2008年以来,福建省先后开展了3轮(2008年、2010年和2012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形成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为开展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提供了基础资料和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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