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密政府网2017-02-20 10:28:56
新疆哈密地区下辖伊州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2016年2月18日中国国务院已批复同意撤销哈密地区,成立地级哈密市。哈密地处干旱地带,优质宅基地稀少,因此,哈密地区2015年成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哈密地区2015年成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文件
哈行办发〔2015〕33号
关于成立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行署同意成立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地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协调指导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健全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
艾克拜尔·艾则孜 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
张平原 地委政研室副主任
汪新生 地委农办副主任
邓立新 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处长
冉 巍 地区政协工委委员工作处处长
林存玉 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赵志平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许咸敏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依玛尔·依明 地区住建局副局长
于 洋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柒元江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刘 智 地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建新 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鲁 平 地区地税局总经济师
郭延伟 行署法制办主任
杨建华 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林存玉同志兼任。
2015年7月1日
抄送:地委办公室,地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办公室。
哈密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印发
附:哈密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新疆东部,是新疆通向中国内地的要道,自古就是丝绸之路的咽喉,有“西域襟喉,中华拱卫”和“新疆门户”之称。东与甘肃省酒泉市相邻,南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连,西与吐鲁番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毗邻,北与蒙古国接壤,设有国家一类季节性开放口岸——老爷庙口岸,是新疆与蒙古国发展边贸的重要开放口岸之一。截至2015年,哈密可垦地500万亩,已开垦110万亩。天然草场面积6290.4万亩,可利用草场5850万亩。
哈密土壤共分13个土类、31个亚类、39个土属。其中戈壁平原分黑钙土、草甸土、灰色森林土、亚高山草甸土和高山冰渍土,灌耕土、潮土、栗钙土、棕钙土主要分布在耕地,沼泽土分布于巴里坤湖。地区有荒地70.46万公顷,其中比较肥沃的一、二级荒地有11.46万公顷,宜用的三、四级荒地59万公顷。
哈密水资源主要以天山冰雪和地下水为主,地表水和浅层水资源为16.9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径流量8.7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8.2亿立方米。
哈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2007年年末,全地区总人口为54.62万人,比2012年增加0.43万人。城镇化率为57.4%。人口出生率10.74‰,死亡率3.72‰,人口自然增长率7.02‰。共有37个民族,其中较多、在1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人口总数在1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有蒙古族、满族;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均在1000人以下。汉族约占70.99%,少数民族人口占29.01%。
2013年,哈密地区户籍人口约58万人。常住人口60.84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1.60万人,增长2.7%。其中,城镇人口38.50万人;乡村人口22.34万人。城镇化率为63.28%。全年出生人口0.62万人,人口出生率10.3‰;死亡人口0.23万人,死亡率3.8‰。人口自然增长率6.5‰。
2015年江西《关于成立江西省第三次...
2024年山西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
湖北省调研宜城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
2016《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
湖北省宜城市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
2015年宁夏农村宅基地政策改革试点...
2015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做了...
2015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了,稍后...
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县农村集体产权...
2016年全国两会张德江:要有序开展...
2015年新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2015年南宁市青秀区农村土地承包经...
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
2017-2018年江苏省海门市农村...
淳安县:启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