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农村宅基地使用相关税收标准

农村宅基地使用相关税收标准

来源:霍邱县孟集镇信息公开网2016-12-16 08:50:17

农村宅基地使用相关税收标准有何要求?农村宅基如果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平均税额。

第六条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第七条 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