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4-03-03 09:52:09
来源:许昌网
随着国家种粮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土地价值的进一步提升和农民维权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多发态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已成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日前,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我市依法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因收回、调整、流转承包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为农民维护土地承包权益打通一个新渠道。
据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按照“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建设要求,不断健全仲裁机构、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等,夯实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基础。截至目前,全市设立了7个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其中市级1个,县级6个,覆盖所有行政区域。全市通过初选、培训、考试,聘用仲裁员175人,并统一颁发了仲裁员证书,仲裁员涵盖基层乡村干部、经济法律专业人员及部分热心于仲裁事业的农民代表,初步形成了一支有基层工作经验、熟悉农村政策,具备专业知识的仲裁员队伍,为仲裁工作开展提供人员保障。
为公平、及时、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我市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规范化建设。一方面,建立标准化仲裁基础设施。按照“一庭三室”的建设标准,建立了仲裁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等办公场所,并配备了音视频显示系统、办公、办案及取证设备。另一方面,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我市先后制定完善了《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工作规范》、《案件合议制度》、《仲裁员工作守则》等管理制度,对立案、取证、现场勘查、举证、调解、仲裁、合议、结案等每一环节制订了操作规程,确保仲裁裁决合法有效。
据了解,2013年,全市共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79起,已经全部办结,其中乡村调解163起,仲裁委调解16起。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2013年,全市没有发生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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