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2016年《关于化解宜春中心城区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

2016年《关于化解宜春中心城区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

来源:互联网2016-07-12 15:38:49

江西省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召开了宜春市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向与会媒体发布2016年《关于化解宜春中心城区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并就其中多个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宜春市打好去库存这场战役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实施意见》共计12条,内容涉及:实行购房奖励;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公积金和金融支持;允许未开发用地转换用途;加强房地产去库存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十二项内容。

1、实行购房奖励。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含袁州城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以下简称“三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给予100%的购房奖励。奖励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房管局制定。行政、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购买商品房的,不享受该政策。

2、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凡是进城购房的农民,按新购商品房所在街道(社区)可优先办理户籍迁移,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待遇,其原在农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不变。

3、实行二手住房交易税收奖励。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税收,均按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奖励50%(以纳税人的姓名作为奖励对象),由市本级财政即征即奖。

4、大力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棚户区改造坚持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原则,合理确定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同时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和奖励。中心城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50%以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比例达100%。

5、加大公积金释放和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实施提贷并举政策;积极推进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以上。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积极为购房者提供有针对性金融产品,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准入标准。全面落实农业银行总行推出的“农民安居贷”住房贷款品种、首付比例和利率的优惠政策,其他商业银行也要积极跟进。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的优惠政策。

7、放开商品房预售规模限制。在维持原形象进度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即三层及以下封顶、多层和高层进度为一半),暂时取消7500平方米以上的预售规模限制,可多批次办理商品房预售。

8、延缓报建规费缴费期限。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规费可延缓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按实际预售面积缴交;暂停征收房地产价格调节基金;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

9、允许未开发用地转换用途。对未开发用地,可按规定程序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教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10、加强房地产去库存监管。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要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进行房地产交易,不得以任何违法手段骗取优惠奖励政策。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对在房地产开发及交易中利用虚假合同骗取优惠奖励政策、偷逃税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经办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1、加强市场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摸清辖区内房地产企业的库存和未开工闲置土地情况,做好市场预警和监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合理消费,营造有利于化解库存的良好氛围。

12、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成立化解中心城区房地产库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房管、宣传、财政、建设、国土、人社、地税、教育、行政服务、人行、公积金以及袁州区政府、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定期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如有江西鹰潭余江区农村产权交易宜春高安 市农村产 权交易相关问题,尽请咨询。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