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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来源:互联网2016-05-20 16:43:10

不动产登记条例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登记簿。在我国首都北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哪些呢?具体如下。

此前,北京市国土局与市建委共同对外发出通告,11月9日将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此举意味着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的省级单位,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

11月9日全面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

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国土局会同市编办、市农委、市住建委、市园林局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要求,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完成市区两级的机构职责整合工作基础上,11月9日将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这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

目前,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已经完成,市、区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部设置完毕,登记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仍在原房屋登记中心办公场地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和已有便利条件,设立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

启动工作开始之后,国土部门对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旧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新增两项便民措施

据市国土局透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住建、国土、园林绿化部门推出的便民措施继续施行。此外,还将新增两项便民措施:遗失声明不需登报以及特殊群体可享绿色通道和预约上门服务。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如果产权证不慎遗失,遗失声明不需登报,只需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发即可。与此前相比,过去权利人的权利证书丢失后,要求在本市每日公开发行的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20天后方可申请补发。现在不须登报,只需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后,予以补发。

此外,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开通了绿色通道及预约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孕和现役军人等提供快速直通服务。可享受绿色通道的群众包括:70岁以上的老人、怀孕5个月以上的孕妇、行走不便的残疾人以及现役军人。对于确实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重病人等特殊群体,可通过预约提供上门服务。

住建、国土、园林绿化部门原有便民措施一览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住建、国土、园林绿化部门推出的便民措施继续施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已办理预售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可自行办理所购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2、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动产赠与的,赠予合同无需公证;

3、购房人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的,无需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交纳证明;

4、房改房遗失补证无需原售房单位出具证明;

5、业务办理进度可网上查询,办结后短信通知领取证书或证明;

6.不动产权证书加密。权利人可自愿申请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载密码,有效防范盗卖不动产。

北京不动产登记今起正式实施被指为房地产税铺路

今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6个区县的市民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本”,而是不动产权证书。另外,原有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用更换。

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正式实施,长远意义大于短期意义,旨在理顺各种不动产的权属关系,也是后续住房长效机制建立的基础工作,将会为未来房地产税的铺开奠定基础,但对于房价的影响不大。

北京不动产登记今日起全面启动“老房本”依然有效

11月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整合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5年11月9日起,北京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即日起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

居民原有的“老房本”依然有效,《通知》规定,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通知》下发后,北京不动产登记的动作就铺展开来,已有居民领到了最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据《新京报》报道,昨日,北京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拿到了北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市民闫女士获得了第二本不动产权证书。

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中新网房产频道,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是为了打压房价或者其他目的,而是理顺现在各类不动产的权属关系,将对明晰和保护产权、便利和保障交易产生重要作用,也是为后续住房长效机制的建立所进行的基本工作,长远的意义大于短期意义。

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启动不动产登记并未出现“抛房潮”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已有青岛、厦门、广州、深圳等多个城市先于北京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并发出了不动产权证书,其他南京、大连、沈阳等城市也在积极推进中。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近日调研时也提到,各地应以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为重点,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职责机构整合。

中新网房产频道搜集相关报道发现,大部分城市的不动产登记进展顺利,对楼市的影响尚未显现,也未出现之前不少人预测的“抛房潮”现象。

对此,严跃进表示,不动产登记仍处在推进过程中,而令持有多套房业主担忧的房地产税也不会很快出台,因而市场反应平淡。可能会有部分资金来源不明的房主有抛售行为,但这也是少数,尤其是近来楼市处于回暖过程中,多个城市房价恢复上涨,预计居民不会为此出售房屋。

北京不动产登记今起正式实施被指为房地产税铺路

另外,有业内人士分析,不动产登记可以摸清楼市“家底”,将为下一步的房地产税的征收铺平道路,但对于部分人寄予厚望的“降房价”的作用不大。

中国房地产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不会对房价产生太大影响。“不动产登记和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最基础内容,而房价则主要由供求、预期等因素决定。”

原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牛凤瑞在接受中新网房产频道采访时则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对保护个人合法产权、规范社会市场交易等有重要作用,也是房地产税征收的前提,但预计此项政策对于降房价的作用不大。

严跃进也认为,不动产登记有利于搞清房屋权属关系,摸清楼市的“家底”,对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能够提供基础数据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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