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网站2015-09-02 09:46:43
泉州市政府日前下发文件,提出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28条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泉州市政府提出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督促指导各地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人单位或农民工出租;指导各地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按照规定的用地标准利用自有用地统筹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督促和指导各地建筑施工企业改善农民工住宿条件;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
泉州市政府提出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工土地权益;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县(市、区)选择若干个条件较好的村开展改革试点;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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